律师营销——律师案源垄断的出路
如一的价值导向、理念或文化主线,成为一位有灵魂的律师或一个有灵魂的律师事务所。在此基础上在在细分的市场中寻找适合自己价值观和理念的目标市场,并以此作为营销的突破口或新的发展点。
■从营销的战术上看,必须选择一个专业领域或服务产品作为营销的载体,并以无处不营销的为指导思想,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方法,以最快的速度与目标市场建立最广泛的联系。因此,专业、团队、专门或专业的营销队伍是必不可少的投资。
■从行为模式和思维模式的角度看,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从单纯的业务索取型向价值贡献型转变,与其守株待兔不如主动寻找市场,通俗地说等死不如找死,在对社会的贡献中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
■从投资的角度看,律师已经不是一个可以坐而论道的职业,是一个需要投资的职业,而且要把营销当作长期的投资来对待,那种小农经济的意识已经不适合律师业现在的竞争和发展需求了。
■从市场规律和营销的法则来看,营销必须以人为本,对社会对顾客尤其是对社会的弱势群体给予人文的关怀,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以适当的价格、适当的信息沟通和促销手段,向适当的目标群体提供适当的法律服务。
■从自身发展需求看,营销就是通过重新定义价值系统,针对特定的目标市场,制造与竞争对手有显著不同的差异化服务,改变传统的资源和财富自然的积累模式,通过营销手段获得竞争优势,从市场中快速地抽取资源,以期以最快的速度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也就是以最快的速度营造自己、创造价值、制造卖点、建立关系、实现销售。
在此要说明的,由于律师营销从整体上讲还处于起步阶段,律师营销不排斥推销,既不绝对否定“有什么就卖什么”,也不完全赞同“客户需要什么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