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营销——律师案源垄断的出路
什么服务”,一切都需要在特定的价值系统和市场定位中来衡量。
律师营销的评判标准,对一个律师事务所来说,要在一年内获得业务支持,三到五年内完成专业和团队的打造,并获得有效的社会资源的支持和支撑。对律师个人来说,必须在半年最多一年内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并获得继续发展业务支持和支撑。这是个硬指标,否则律师营销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如何突破律师营销和律师案源困局
2009年8月,我受邀出席“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并作题为“网络时代的律师营销”的主题发言。在会议期间,我和全国各地的律师进行了充分交流,发现大部分律师对于营销这一话题很感兴趣,感觉却是又爱又迷茫。爱者,因为这是律师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在;迷茫是因为众说纷纭,却又找不到快捷便利的通道。这让我联想起最近看过的一篇中国政法大学做的的律师营销调查报告,这个调查结果显示:现在律师的宣传手段依然停留在作坊似的以点代面的粗放式经营,主要还是依赖于老客户的把握和熟人介绍,打电话和发信以及在一些主流媒体做一些豆腐块似的广告,稍微好一些的就是拥有自己的网站和咨询,能够宣传自己,或者通过一些案例和公益性案件来宣传和扩大自己的影响等。
一、传统营销方式存在的问题
归结起来,中国律师和律所目前的营销方式有如下几种:
1、传统广告
这种方式主要的好处是见效快。但是限制很多,例如法律有限制,律师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