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
⑦ 作业完毕,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起重小车及平衡重应臵于非工作状态。
g为防止事故发生,塔吊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和拆除,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安装完毕后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或建管局安监站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h塔吊司机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
j塔吊安装、顶升、拆除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经项目总工审批后遵照执行。 k所有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工作时佩带好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接点拉牢工作,防止架体倒塌。
l塔吊安装完成后,必须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或建管局塔机检测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2.5、法律法规要求
《塔式起重机 操作使用规程》(TG/T100--1999)、《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六十八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3、应急准备
3.3.1、机构
一旦发生塔吊倾翻安全事故,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理,成立现场应急领导小组。
(1)、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长:冯勤
副组长:吴成训
成员:曹长青、朱金深、崔国林、吴晟、陈文兵、程亚陵、涂国强、江灵生、
戴继涛、牛玉强、贺坚
职责:研究、审批抢险方案;组织、协调各方抢险救援的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等;保持与上级领导机关的通讯联系,及时发布现场信息。
(2)、机具公司应急救援小分队及其人员组成
队 长:林华平 (电话:13955926739)
副队长:王志文 (电话:13955917896)
下设:
通讯联络组 组长:孙庆龙 (电话:13856290370)
设备支持组 组长:章传银 (电话:13955917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