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司实际上都控制在集团母公司手中。这种股权特点决定了财务公司的风险是由集团公司董事会与财务公司董事会共同承担,财务公司主要为集团成员提供服务,尚未拓展到外部供应链的其他企业。财务公司的股东中也没有合格的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其股权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表2
实施财务公司的集团董事会
及风险管理部情况
集团董事会
中国某矿业集团中国某电力集团中国某科技集团中国某能源集团中国某冶金集团
无无无无是
党组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
是是是是无
集团设立风险管理部
是否否否否
从其董事会看,无论相对于8-9人的最佳规模(Jens-en,1993),还是我国上市公司的11人的平均规模(李维安等,2005),这些公司董事会人员处于中等状态。而且,这些公司大部分都设立了独立董事,形式上比较完备。
(三)董事会治理机制我们从董事会下属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及董事会的授权与控制机制两个层面观察与分析董事会治理与风险管理情况。
1.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
董事会下属的专业委员会通过专家型、独立型委员发挥对董事会的决策、监督支持作用。Basel委员会在《核心原则与评价方法》中,要求银行重要的风险管理措施要经专门委员会批准。我国银监会发布的《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中要求国有商业银行董事会原则上应设立战略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稽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可见,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对金融机构和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具有特殊的要义。我们调查并访问了这些企业集团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情况。观察5家财务公司的董事会是否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结算中心的集团是否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情况。
表5
5家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及风险态度
项目
认为财务公司有风险风险的最终承担者是财务公司董事会与集团董事会共同承担财务公司董事会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集团董事会是否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立风险管理部
是100%60%100%0%100%
否0%40%0%100%0%
不完全0%0%0%0%0%
表3财务公司董事会规模及构成
平均值
最大值1317.7
最小值500
8.60.44.7
董事会人数独立董事人数独立董事比例(%)
注:5家设立财务公司的集团中有4家由集团总会计师或财务部经理担任董事长或副董事长。
从财务公司董事会结构看,也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这些财务公司中只有2家设有一名独立董事,其他3家均没有设立,独立董事占全部董事4.7%,并且5家集团中有4家财务公司董事长由集团总会计师或财务部经理担任,一家由国资委委派,其他董事均来自于参股的集团下属子公司管理层。由此我们认为尽管财务公司建立了董事会但其独立性仍受质疑,另一方面也进一步说明集团对财务公司董事会具有较强的话语权。
结算中心是隶属于集团并代替集团行使集团整体金融资源配置、部分投融资的一个职能部门(部分集团结算中心与财务部门合并设置)。集团母公司的股权结构与董事会结构会对其风险管理职能产生较大影响。从设立结算中心的集团母公司的股权结构看,除两家民营集团外,其他三家集团控股比率均超过50%(表略)。通过深入访谈发现,两家民营集团也显示出绝对的控股地位。不论其性质是国有还是非国有,都普遍存在大股东问题,股权制衡的缺乏可能对公司董事会治理与风险管理产生不利影响。集团董事会构成如表4:
表4
结算中心所属集团董事会规模及构成
平均值
董事会人数独立董事人数独立董事比例
10.63.028.3%
最大值17529.4%
最小值600%
表65家结算中心集团风险管理
委员会及风险态度
项目
认为结算中心有风险
是100%90%40%0%
否0%10%60%100%
不完全0%0%0%0%
风险的最终承担者是集团董事会集团董事会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设立风险管理日常管理机构
被调研的10家集团都无一例外的认为结算中心(财务公司)存在风险,并保持了对风险管理应有的谨慎。5家财务公司的董事会均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并相应设立了风险管理部,同时详细规定了董事会在风险管理方面的责任。对结算中心而言,最终的承担者只能是集团董事会,3家实施结算中心的集团未设风险管理委员会,所有这5家集团都没有设立风险管理的常设机构。
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意味着集团高层对风险管理的
注:实施结算中心的5家集团均成立集团董事会。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