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并在某一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
(二)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技术法规和政策。
(三)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基本掌握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
(四)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
(五)能对重大和关键技术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技术发展规划。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过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
(二)完成对行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重点项目或系列产品的主要研究、设计、制造和技术管理工作。
(三)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工程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成套项目的研究,方案的制定、设计,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四)完成本企业主导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和技术管理工作。
(五)完成高性能、高技术的关键部件或技术密集的复杂部件的研究、设计、制造和技术管理工作。
(六)完成本专业的重大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
(七)承担或主持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或企业主导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重大项目技术规范的编写,并获批准、发布、实施。
(八)完成对重大项目有指导作用的有关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提出系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