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九)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成套工程项目国内外投标、承包、施工、验收任务。
(十)完成大中型企业中精密、大型、稀有、关键设备等复杂设备维修工作的全过程或重要成套设备的维护、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十一)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并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以上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制造、技术管理及相关任务的主要完成者,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
(三)负责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工程成套项目的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并通过鉴定或验收。
(四)负责完成2项技术难度较高和复杂的机械产品或关键部件的研究、设计、制造和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负责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或3项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推广项目,并转化为生产力,经验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负责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确认的定型或优秀产品,并转化为生产力。
(七)取得发明专利1项,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八)提出1项科技建议,为省(部)级以上有关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
(九)负责制定的本行业或大、中型企业发展规划、计划,经实施取得显著效益。
(十)负责完成1项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及1项产品标准的制定,或3项企业主导产品标准的制定,并获批准、公布,用于生产实践。
(十一)负责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或3项市(厅)级以上重大项目的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对实际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