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对所从事的专业理论有较深入的研究。
(二)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技术法规和政策。
(三)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基本掌握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
(四)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
(五)能对一般技术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技术发展规划。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
(二)完成对行业发展有影响的项目或系列产品的研究、设计、制造和技术管理工作。
(三)完成1项中型或2项小型工程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成套项目的研究,方案的制定、设计,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四)完成本企业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和技术管理工作。
(五)完成高性能、高技术或技术密集产品部件的研究、设计、制造和技术管理工作。
(六)完成本专业的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
(七)承担或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或企业主导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技术规范的编写,并获批准、发布、实施。
(八)完成对项目具有指导作用的有关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提出系统报告。
(九)完成1项中型或2项小型成套工程项目国内外投标、承包、施工、验收任务。
(十)完成企业中精密、大型、稀有、关键设备等复杂设备维修工作的全过程或成套设备的维护、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十一)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