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指导毕业论文的开展,对学生每两周至少进行一次答疑和质疑,检查学生论文进度,答疑、指导应与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结合,及时发现论文撰写问题并指导解决。
4.如果学生有弄虚作假、抄袭别人成果的行为,或由其他人代替完成,指导教师要承担相应责任。
5.指导教师要注意了解学生论文的进展情况,定期检查督促,防止放任自流,加强过程指导,并应在论文指导工作一开始就随论文工作进展填写《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手册》中的相关表格,体现指导过程。
6.《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手册》中的表格应用黑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端正、整洁。 7.保留论文初稿及二稿,并体现对初稿及二稿的具体修改意见。
8.答辩前对毕业论文进行全面审查,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质量等提出恰当的审查意见并写指导教师评语,并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的答辩准备工作。
9.将学生毕业论文(打印版和电子版)及相关存档资料收齐交论文指导小组。
10.指导老师要保留被指导学生的论文全套资料至少一年。
七、评阅教师职责
评阅教师要根据毕业论文质量、评价项目和标准进行客观评价,及时给出评语和分数。对存在问题较大的论文及时反馈给论文指导教师并报告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小组,由小组共同拿出论文处理意见。
八、对学生的要求
1.尊敬师长、团结协作,认真听取指导教师和有关人员的指导。主动与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联系,在教师指导下完成选题和论文撰写。
2.按学校规定的格式要求完成论文,模版在图书馆的网站下载。
3.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修改论文。独立完成规定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别人的成果,否则作毕业论文不及格处理。
4.严格遵守纪律。因事或因病要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为旷课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内容和格式等要求开展论文撰写工作,按时上交论文打印件和电子文档等材料。
6.按时按要求参加院、系组织的论文答辩。
九、成绩评定
(一)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成绩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其中,优秀:9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