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应急项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抛才苹侠杆酞蕾液慈ㄣ翟钓僵绪剃Ж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应急项目的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各项应急事件采购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我省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应急项目政府采购(以下简称应急采购)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采购是指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后,需紧急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 以下情形属于应急采购的范围:
(一)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需紧急采购的项目;
(二)因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需紧急采购的项目;
(三)经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认定的其它应急事件需紧急采购的项目。
第二章 应急采购的组织形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