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人公告
2015年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人公告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是河南省确定的全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之一,位于郑州黄河公路大桥以北,与郑州一河之隔,距郑州市区20公里,新乡市中心35公里,焦作市中心45公里,居三市交汇中心。107国道、京港澳高速、郑焦晋高速、311省道及郑新城际轻轨等多条交通干线穿境而过,是豫北地区联系郑州的重要节点,也是郑州辐射豫北的“桥头堡”。
根据工作需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共计划招聘24人,工资待遇参照平原示范区管委会事业标准执行。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指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实施前,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发布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