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学习笔记—法律(8)

2021-04-06 04:07

公共基础知识学习笔记—法律

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受理日起七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在十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提交相关材料。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收集证据。
  行政复议决定做出前,申请人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除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4)做出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做出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26、行政诉讼基本知识
  行政诉讼特有基本原则:(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2)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4)不适用调解原则;(5)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行政诉讼管理的分类主要有:
  (1)级别管辖:基层、中级、高级、最高人民法院
  (2)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共同地域管辖
  (3)裁定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转移管辖
  行政诉讼参加人有: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
  第一审程序中无论哪一级人民法院,都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一律实行公开审理,不能书面审理,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应一律公开审理,并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做出一审判决,如延长判决,需上级法院批准;二审判决时间在二个月内。
  27、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决定
  行政诉讼判决可分为:(1)维持判决;(2)撤销判决;(3)履行判决;(4)变更判决;(5)行政赔偿判决;(6)确认判决。
  撤销判决适用的五种情形指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
  行政诉讼裁定是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过程中,针对行政诉讼的程序性问题所作出的裁判。
  行政诉讼决定是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过程中就判决、裁定以外所涉及诉讼的事项作
出的司法处理,其范围是:(1)有关管辖;(2)关于诉讼期限;(3)关于回避事项;(4)有关再审案件;(5)在司法实践中也会遇到《行政诉讼法》中没有规定的事项,如指定法定代理人,确定不公开审理,承担诉讼费用等,这些事项往往以决定方式作出处理。
  28、犯罪的基本知识
  犯罪是阶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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