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证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情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3、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营业区与维修区之间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4、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
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范,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安全管理员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营业结束后,必须对场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遗留火种后关闭营业用电。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指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由重大影响和关系到单位全局安全的部位。对重点要害部位应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重点加强安全防范。
1、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2、根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不同性质、规模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
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核、录用、管理的规定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