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健康与体育域-健康与护课程纲要
必修-健康與體育領域-健康與護理課程綱要
普通高級中學必修科目「健康與護理」課程綱要
壹、課程目標
普通高級中學必修科目「健康與護理」課程欲達成之目標如下: 一、增進健康知識、態度與技能的能力。 二、營造健康支持性環境的能力。 三、維護個人與環境安全的能力。 四、擬定健康生活策略與實踐的能力。 五、運用健康資訊、產品和服務的能力。
中華民國97年1月24日台中(一)字第0970011604B號令發布
貳、核心能力
普通高級中學必修科目「健康與護理」課程欲培養之核心能力如下:
一、促進健康生活型態
(一)認識健康生活型態的重要,並積極努力養成。 (二)具備健康自我管理的能力。
(三)了解並學習預防慢性病和傳染病的方法。 (四)培養準備老化的健康態度。
二、促進安全生活
(一)培養願意主動救人的心態與學習急救的原則和技能。 (二)學會事故傷害處理原則與技能。
三、促進健康消費
(一)提升消費者自我覺察與資訊辨識的能力。 (二)應用正確的健康消費概念於日常生活中。
四、促進心理健康
(一)了解並提升自尊與心理健康。 (二)具備維護心理健康的生活技能。
(三)認識精神疾病,破除對精神疾病患者與家屬的烙印化態度。
五、促進無菸及無物質濫用的生活
(一)了解成癮藥物在醫療上的正確使用,以及物質濫用對個人、家庭與社會
所造成的危害。
(二)具備解決問題及拒絕技巧,以避免濫用成癮物質。
六、促進性健康
(一)養成健康的性觀念。
(二)培養尊重不同性取向的態度。
(三)具備健康兩性交往所需的生活技能。
(四)具備促進性健康所需的知識、態度和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