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通信设施
6.1 一般规定
6.1.1 水闸管理单位应建立为水闸工程维修管理、控制调度运用的对风、对外通信系统, 配备相应的通信设施,并应与所属上级主管单位和防汛指挥中心的通信网联接。
6.1.2 水闸工程通信设施设计内容主要包括通信方式选择、通信设备的配备和选型,以及 通信台站的布置。
6.1.3 水闸工程通信设计,应根据主管部门制定或批准的通信规划总原则进行,必须符合 国家有关通信工程设计的标准和规范。
6.2 通信方式选择
6.2.1 水闸通信应考虑以下对象: (1)水闸所处的河道管理单位。 (2)所属上级主管单位和防汛指挥中心。 (3)有关各级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4)与水闸有关的灌区或排涝区各级管理单位。 (5)与水闸有关的水文、气象台站。 (6)水闸管理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
6.2.2 水闸工程的通信系统,应与邮电通信网连接。特别重要的水闸必须设置与有关防汛 指挥中心以及当地政府联接的专用通信设备。
6.2.3 水闸管理单位应根据水闸的等级、规模和性质,因地制宜地选取不同的通信方式。 一般大型水闸和重要的中型水库,特别是分蓄滞洪区的水闸,必须具有两种以上的通信方式 ,并应具备有线与无线的转接功能。
6.3 通信设施的配备、选型和布置
6.3.1 通信设备选型时应根据上级通信规划提出的制式要求,采用定型设备或经论证许可 的设备,未经按规定鉴定合格的设备不得采用。选用的设备应技术先进、运行可靠、使用简 便、维护方便。
6.3.2 大型水闸和重要的中型水闸,我线通信除配置固定台外,还应配置车载台和手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