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甲烷浓度都不超过0.5%,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七、供电、通风系统恢复的现场处置措施
(一)停风区瓦斯浓度不超过 0.8%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2%,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 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
1、掘进工作面停风后,瓦检员、安检员命令人员撤离,并汇报调度室。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至全负压通风巷道中,由班长统计人数后及时向调度室报告,并由瓦检员、安检员协同班组长在停风巷道外口挂上“停风,禁止入内”的警示牌。
2、调度室接到报告后,明确停风原因并立即向通风区或机电科等有关单位通知,组织人员处理故障。
3、瓦检员要及时汇报通风调度,由通风区值班人员汇报通风区长,由通风区长安排人员下井进行处理。
4、处理完故障,恢复通风前,必须通知瓦检员首先检查停风区内的瓦斯。证实停风区内瓦斯浓度不超过 0.8%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1.2%,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 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作业场所专管人员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二)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2%,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
1、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2、当班瓦检员、安检员、掘进工作面电工等有关人员必须到位。排放前必须分工明确,职责分明。
3、安检员负责排放瓦斯时现场的安全管理及监督工作。电工负责开启风机,排放瓦斯人员通过错开风筒来控制风量,排放瓦斯时严禁“一风吹”,必须服从现场总指挥的指挥,严格按瓦斯检查浓度控制供风量。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该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2%。
4、排放过程中瓦斯检查员每 10 分钟检查一次全风压混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如果检查浓度达到或超过 1.2%时,必须通知供风人员降低供风量。
5、瓦检员经检查全风压混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降到 0.8% 以下,方可进入排放巷道内,从外往里逐步检测气体,证实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2%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巷道中的一切电气设备的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