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 论
“健全财务制度,做好审计工作,推动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向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是温家宝总理在2004年就作出的批示。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速和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国农村特别是城郊结合的社区经济发展迅速,资金流量日益增大,会计业务日益增多。但是,由于部分社区干部理财意识滞后、管理水平不高,为民意识不强,有关问题在社区财务管理违法违纪问题上惩处不严、监督不力、财会人员的素质较低等原因,致使一些社区财务管理严重,形成“居民难参与、公开难到位、民主难实现、管理难规范”的局面,阻碍了社区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因此,如何搞好社区财务管理这一项紧迫而又复杂的工作,确保社区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是当下的社区建设工作所直接面对的问题。 2 社区与财务管理
2.1社区概念来源
社区是社会学的一个基本概念,也是越来越普及的一个名词。最先提出这个概念的是德国的社会学家腾尼斯,他在1887年出版的《社区与社会》一书中最先使用了“社区”(ge-meinschaft)一词,但其含义与现在具有明显差别。在这本书中,腾尼斯用社区和社会这两个概念来说明社会变迁的趋势。他认为,社区是由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亲密、守望相助、疾病相抚、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团体。人们加入这样的团体不是自己有目的选择的结果,而是因为他生于斯、长于斯,是自然形成的。这样的团体逐渐向由异质人口组成的,由分工和契约联系起来的,缺乏感情和关系疏远的社会过渡,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在当时和以后的一段时间里,腾尼斯的社区概念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人们开始厌恶资本主义制度造成的人际关系的淡漠、疏远,才回过头来对腾尼斯的“社区”范畴发生了兴趣。美国的查乐斯·罗密斯把腾尼斯“社区” (gemeinschaft)译成了英文“community”。“community”一词的含义是很广泛的。在社会学上,它主要是指在一起生活、工作的人的共同体。这和腾尼斯的“gemein-schaft”一词的含义已有区别。中文的“社区”概念是从英文的“community”翻译过来的,进一步突出了其地域性含义。1933年,费孝通等燕京大学的一批青年学生,在翻译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帕克的社会学论文时,第一次将“community”这个英文词译成了“社区”,后来成了中国社会学的通用术语。在此之前,有些人把它译为“共同社会”、“地方共同社会”或“共同区域社会”等等。于是,我们可以给社区下这样一个一般性定义:社区是若干社会群体(家族、氏族)或社会组织(机关、团体)聚集在某一地域里所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