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建筑设计》(3)

2021-04-06 07:33

98°—105°;靠背高度为350—650mm。

(三)园桌的尺寸要求

桌面高度一般为700—800mm。

第三节 园灯

一、园灯的功能

园灯既有照明又有点缀装饰园林环境的功能。

二、设计要求

(一)环境与照度的要求

在园灯的设计中,不同的环境地段,对照度的要求不同

(1)出入口广场等人流集散处,应有充足足够的照度;

(2)在安静的散步小路则只要求一般照度。

(3)整个园林的灯光照度既均匀又有起伏,具有明暗节奏的艺术效果,但防止出现不适当的阴暗角落。

(二)灯柱高度的选择

在园灯的设计中,为了形成均匀的照度,灯柱的高度与灯柱间的水平距离之比一般为1/12—1/10。

(三)刺目眩光的避免

1.产生眩光的原因:一是光源位于人眼水平视线上、下30°视角内;二是使用直接光源。

2.避免眩光的措施:确定恰当的高度,使光源置于产生眩光的范围外;将直接光源换成散射光源。

第四节 园林墙垣与漏窗、门洞

一、墙垣的主要功能:

(1)围护、防卫功能;

(2)表现园林的风格特征:即通过园墙的不同质感、色感及不同的造型特征来表现园林的风格特征。

(3)划分和围合空间。

(4)障景采用不同的园墙遮蔽“俗”的那部分外景。

(5)协调陪衬。

(6)泄景、漏景。

(7)框景。

(8)组景:景墙与周围山石、花木、灯具、雕塑、花池、等小品结合,构成一组独立的景物。

二、墙垣的位置选择

1.作为园内分隔空间的园林墙垣,为使分隔的空间效果更突出,一般设在以下位置:

(1)不同功能分区的边界处。

(2)景物变化交界处。

(3)地形、地貌变化的交界处。

(4)空间大小、形状变化的交界处。

2.“俗则屏之,佳则收之”是园林景物与景墙选址的重要原则。因此,选择景墙的位置时,常与游人的路线、视线、景物关系等统一考虑,以取得“框景”、“对景”、“障景”等设计意图。

三、墙垣的造型与环境

1.园墙一般分墙基、墙身、墙顶三部分,称为“三段式”,设计时三者之间的比例要恰当。

2.色彩与质感是景墙的重要表现手段,不同的色彩与质感可以产生截然不同的造园效果:


《园林建筑设计》(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PS平面设计的入门方法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