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经济处罚管理条例
12.信号工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指挥,信号明确规范。违者每发现一次罚当
事人100元。
(六)脚手架
1.脚手架搭设或拆除必须有施工方案、安全交底,并且有专业持证人员完成,若发现无证人员操作,罚现场负责人、当事人各1000元。
2.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立杆间距合理,剪刀撑设置齐全,拉结点牢固可靠,密目网封闭严密,安全网架设及时,若发现上述指标一项不符合要求的,罚当事人200元。
3.脚手架必须高于施工操作层一步架以上,作业层脚手板要满铺,脚手板材质应符合要求,禁止有探头板,若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当事人200元。
4.卸料平台搭设要符合规范要求,禁止支撑杆与脚手架连结,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现场负责人500元。
5.未经批准随意拆卸脚手架拉结点、脚手板、密目网及安全网的,一经查实,罚当事人500元,并追究一定责任。
6.严禁往上或往下抛物(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发现一次,罚当事人200元。
(七)文明施工
1.施工场地和道路未硬化的、道路不畅通的、无排水措施的、工地有积水的,罚现场负责人200元。
2.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图布置存放的、材料堆放不整齐的、未做到工完场清的、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的,罚现场负责人、当事人各200元。
(八)其它
1.模板拼装、钢筋绑扎要有可靠的安全立足点,严禁操作人员两脚站在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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