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表格对比 - 图文(4)

2019-07-30 13:00

7.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表决权 一人一票,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会议记录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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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 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人头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三十日未答复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或协商或按各自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出资比例行使。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规定。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作出其他优先购买权。二十日内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限制性规定 先购买权 由上对公司章程的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可回购公司股票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或者注销) 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收购、回购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的。 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因第(1)项至第(3)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会决议。 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剩余财产分配 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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