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岗位技能等级考评及技师评聘管理办法(讨论稿) - 图文(2)

2019-07-30 13:04

的必备专业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考试方式以闭卷笔试为主。

(4)职业道德评价(20%)。重点评价维修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岗位之间的团结协作的能力,可采用上级评价和工段(班组)评议相结合的民主评议方式进行。

根据上述考核考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少数维修技术能力考核成绩和工作业绩评定结果特别优异者,可采取直接认定方式。对掌握高超维修技能,或在国家级、省市级以及公司内部维修技能竞赛中获得主要名次的优秀人才,可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

3、组织实施

(1)四级及以下岗位技能等级考试考核,每年度由公司设备管理委员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照上岗标准负责组织进行考试考核,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和年度考绩综合评定岗位技能等级,经公司技能考评领导小组审定,报总经理审核后执行,同时上报集团组织人事部和相关专业部室备案。 (2)技师(高级技师)等级考评工作,每两年组织一次。由本人申报,公司根据其技能特长、工作业绩、职业道德和理论知识水平等情况,进行初评、审核和上报(《技师技能鉴定申报表》见附件2),由集团设备专业委员会考核合格并经网上公示后,报芜湖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后聘任。其中,高级技师考评由集团考评初审后,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核评定。

对经集团考核考评合格并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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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包括个人在外部取得或社会引进的技师、高级技师资格人员),实行聘任管理,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与其签订一年一聘的技师聘任协议,颁发聘任证书,明确技师的责任、权利和待遇,并同时签订师带徒承诺书,在聘期内至少带1名以上人员作为徒弟进行技能传授,将徒弟的技能掌握水平,作为技师续聘、晋级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聘任管理,确保技师岗位技能带头人作用的充分发挥。

4、三级及以下维修岗位技能考评合格人员,由公司颁发相应维修工种的《技能等级证书》(空白证书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印制);考评四级合格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颁发《维修Ⅳ级技能等级证书》;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合格人员,由组织人事部负责与省市地方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协调办理国家认定的职业资格,并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5、考评具体工作安排

(1)机、电、仪维修人员根据下发的岗位等级上岗标准,向所在单位申报所报考等级,由所在单位及保全处做好资格把关后,将报考名单及等级交保全处、办公室;保全处牵头组织各专业小组对照岗位上岗标准讨论完成理论考核命题工作,于5月8日前完成;

(2)理论考试由办公室统一组织,于5月12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维修技能等级考核、工作业绩评定由领导组及三个专业小组按照技能考核、业绩评定要求制定考评表格,交组织进行评定;于5月20日前完成,职业道德评价由办公室统一发放民主评议表,四大分厂配合,于5月15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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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评结束后,各考评组分别将考评材料报办公室进行汇总后,由公司考评组形成等级评定及岗位工资系数调整意见,于5月25日前完成。

四、工资考核办法

维修类人员的岗位工资标准和动态奖励工资标准,仍按照《关于下发〈年功工资制订修订意见〉的通知》(海股政[2006]41号文)执行。维修各工种岗位工资结构表:

序号 岗位分类 年功工资 当地最低 工资标准 + 学历工资 + 年资 (30元/年) 岗位工动态奖资标准 励工资 600 500 450 700 | 200 1 机、电、仪维修工,工矿设备维修工 2 起吊工 3 机加工,吊车司机 (注:动态奖励工资标准按公司当年年度人均创利额确定基数区间)

根据各维修人员的技能等级水平,确定相应的工资技能系数区间。在同一等级区间内,根据年度(半年)“两考一评”结果,考评确定不同的工资技能系数。各等级维修岗位工资技能系数区间如下:

维修岗位技能等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技师 岗位技能系数区间 0.5-1.2 1.0-1.8 1.5-2.2 2.0-3.0 2.5-3.5 对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被聘任的维修高技能人才,根据其技能水平、工作业绩和带徒情况,在聘期内每月另给予500-1000元的技术津贴,并在聘任协议中予以明确。

各维修岗位的岗位职责及工资考核办法,由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根据维修《现场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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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程》、上岗标准、岗位要求等内容自行制订,并考核执行。

五、维修岗位人员的管理

维修技术岗位人员在公司生产一线担负着重要作用,高技能人才是公司人才队伍的重要组织部分。公司将高度重视维修岗位人员的技能等级考评工作,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要求,加强对维修人员的日常培训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技能等级考试考核工作,确保考评质量和评聘效果。通过技能等级考核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维修人员的积极性,发挥创造性,营造全员学业务、钻技术的工作氛围,从而不断提高维修队伍的整体操作技能水平。

六、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2010年3月1日起试行。

附件:1、水泥机械维修、电仪维修、工程机械维修上岗标

准;

2、技师技能鉴定申报表;

3、维修岗位各等级人员工资收入浮动区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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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一、知识要求: 1、了解机械原理等相关基础知识和机械制图、识图的基本知识,了解水泥行业工艺设备结构及相关设备的名称、原理、结构、性能、用途等; 2、能正确使用维修工器具,掌握维修基本知识,了解一般类设备维修的操作方法、规程(包括:划线、钻孔、攻丝、套丝、錾削、锯割、弯曲、起吊等); 3、掌握金属焊接、气割基本知识; 4、掌握一般类金属材料的种类、牌号、机械性能、膨胀系数等,了解特种材料的种类、牌号、机械性能、膨胀系数等; 5、掌握一般量具的使用方法,能够读准数据,了解公差配合的含义; 6、掌握设备润滑相关知识,初步了解液压传动、气压传动、刮削研磨的基本知识,及简单金属热处理的基本常识; 7、了解安全电压等相关电气一般基础知识。 二、操作技能 1、能够正确地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钳工、起重工、焊工的手工工具,能够进行简单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润滑、修理、判断故障、记录数据; 2、能够看懂零件图、部件装配图,绘制简单的零件图,了解测绘知识和操作步骤; 3、能够进行一般工件、设备的划线、钻孔、攻丝、套丝、錾削、锯割、弯曲、起吊、焊接、气割等作业; 4、能够进行一般机械设备的拆装、修理、找正,了解装配工作的基本要领等; 5、熟悉水泥工艺流程、水泥工艺设备工作原理,能够正确巡检,准确判断设备的运行状况,记录出电流、电压、温度、压力、润滑状况、振动情况; 6、能够掌握水泥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停送电规程。 三、上岗资格 水泥机械维修工Ⅰ级上岗标准

1、素质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企业认同感、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与奉献精神,具有钻研与学习精神,随时维护公司利益; 2、教育背景: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3、工作经历:具有一年以上机械维修工作经验; 4、体能条件:身体健康,思路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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