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点、线、面的分类方式对四合院空间形态的进行划分,由具有同一内涵的截面所形成的连续轨迹,且长度尺寸远大于其截面的尺寸,即可称其为线性要素。形成逻辑类似于几何上点的移动成线,与线一样取决于对其外轮廓和连续程度的感知。 1)线性空间要素的构成
即空间组织中,以线性空间形态构成及呈现的,如:胡同 2)线性形体要素的构成即运用的线性构件构成的形态,如:构架 2构成结构中的线
即在作为部分的要素组合为整体的过程中,要素之间的逻辑秩序或构成规律是线状的。被组织的要素客观存在,而线本身客观不存在、看不见。但是由于这些要素在空间形态中借助线的方式组合在一起,我们通过分析进而将其抽象,对其的感知是通过头脑的加工而成的心理图示。
1)线式组合结构的构成
线式组合实际上包含着一个点状的系列,通常由尺寸、形式相同或类似的元素在沿线方向上重复排列而构成,其特点在于通过格式塔完形可以将内在连贯的视觉对象所具有的整体线性特征被人感知。由于它形成了“长”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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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表达了一种多层次空间上连续性和方向性,同时意味着运动、延伸和增长。本文中主要存在于形态构成中,如:瓦垄、檐口 2)线式逻辑结构的构成
其所要表达的并非直观感知上即可分辨的线,即不是用于阐释沿线方向上的要素,而是以线来构建其两侧要素之间的联系和秩序。相对于线式组合,线式逻辑作为更加深层的结构,是建立在人的理解基础之上抽绎出来的,往往作 为控制和认知空间秩序的理性工具(几何概念)而存在。本文中主要存在于空间组织中,如:轴线、流线、轮廓线
在选择北京四合院中“线”时,以其是否表现线的特性为标准,在空间组织和形态构成两个层次上,划分为在空间形态的要素或结构中的“线”加以讨论。因此以下就通过这个分类来详细陈述四合院中的“线”的构成手法及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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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北京四合院群体空间组织中的“线”
“就单独堂宇观之,虽不巨大,不庄严,唯中国建筑之美,为群屋之连络美,非一屋之形状美也。”“
中国传统建筑向来以建筑组群的空间组织闻名于世。所谓群体包含着两个尺度层次:其一是从区域角度,各个院落之间的组织关系;其二是(宫殿、庙宇、住宅等)院落自身被作为群体观照。
在群体组织中以北京四合院为代表的传统建筑所表现的手法和思想独一无二;而当以个体角度考察建筑时,又缺乏个性,以至于被贬为千篇一律。在
建筑群体中,被抽去个性的个体生命完全依赖整体而存在。单体建筑客观上不具有表现独特个性的主体性,而要依靠个体之外的群体关系体现其精神本质。 (建筑中群体意识实际上即是社会文化深层结构中人自身群体意识的映射,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不是以独立个体的方式存在,只有在与他人的关系中才可能被认可。也就是说传统建筑充当了人与人关系的外在表现。)
北京四合院群体空间组织中的“线”,主要在于其在空间层次的表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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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将其分为两类,一为存在于群体组织结构之中的线式逻辑(结构的构成),二为群体空间组织要素中的线性空间(要素的构成)。 3.1线式逻辑结构的构成一一空间组织结构中的线
在北京四合院的空间营造中,空间组织结构以抽象的线的形式被抽绎出来,控制着空间形态中要素的组织秩序,联系着层层空间。由于其并非客观实在的线,只是作为体验者或观察者的心理存在,且不是用以阐释沿线方向上的要素,而作为构建要素之间联系和秩序的工具,因此归属于线式逻辑(结构的构成)。与此同时,作为文化的表征也含蓄的表达着我国古代文化思想的内涵。 空间组织的线式逻辑又可以分为深层逻辑和表层逻辑:深层逻辑是借助演绎推理出的控制基本要素之间组织关系的结构,往往不能直接被感知,如轴线;表层逻辑则是较具体的形式结构,可以被直接感知的,并易于受环境的影响而变化,如流线、轮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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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轴线
“以多座建筑组合而成之宫殿、官署、庙宇,及至于住宅,通常均取左右均齐之绝对整齐对称之布局。??其所最注重者乃主要中线之成立。一切组织均根据中线以发展,其部署秩序均为左右分立,适于礼仪之庄严场合。”” 正如梁思成所说,轴线是北京四合院群体组织中秩序感的源泉。严格地说,轴线在四合院中不是形态构成要素,但是我们知道,空间形态可以分解为要素和结构(=组成方式),而轴线就是控制房子、廊子等形态构成要素之间组成方式的一种理性的、抽象的组织结构。轴线还是传统建筑中带有强烈隐喻色彩的逻辑工具,它不仅控制着空间秩序,还赋予礼仪意义,物化了“中正”、“向心”这些传统哲学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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