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校内活动申办审批表
活动名称 申请单位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 活动意义及主要内容 外来人员 (或单位) 情况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属)单位意见 宣 传 部 意 见 备注: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保 卫 处 意 见 1、开展活动时须发宣传单的,请将宣传单一并上交审批。 2、机关党政部门开展活动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学生社团、班团、学生组织等各种学生活动报团委或所在学院批准后到宣传部审批,校外单位或个人来校开展活动由党委宣传部审批。各单位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对活动内容及外来人员如有异议,应及时与党委宣传部沟通商议。 3、在校内开展书展、音像制品展销活动的,统一由党委宣传部审批。 4、在活动场地的安排上应接受保卫处的统一管理,在学生社区开展活动,还应遵守学生社区有关管理规定。 5、此表一式三份,审批后,申请单位、审批单位和保卫处各留一份。 6、宣传部办公室:安中大楼606室 电话:87600382; 团委办公室:锦绣学生活动中心201室 电话:87600265; 保卫处办公室:老行政楼110服务大厅 电话:87609113; 学生社区办公室:学生公寓5号楼 电话:87600979; 锦绣学生活动中心场地使用申请单
备注:
申请场地 申请单位 活动名称 活动具体内容 使用时间 活动人数 治安责任 总负责 场内秩序 门口秩序 自行车秩序 锦绣学生活动中心办公室 □锦绣小剧场 □ 锦绣多功能厅 □ 其他 __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 负责人 手机号 申请人经手人及电话 申请单位意见: 申请单位对本次活动的内容和秩序负责。 (单位公章) 负责人:﹍﹍﹍ (签字) 手机号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1.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宁波大学锦绣学生活动中心管理规定》,《宁波大学锦绣活动中心小剧场管理细则》,《宁波大学锦绣活动中心多功能厅管理细则》有关规定。
2.使用单位需提前2天办理申请手续,如场地有调整请自行协调后及时通知锦绣学生活动中心办公室。
3.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商业性质的活动。
4.使用单位在进入锦绣活动中心后应讲究卫生,确保活动参与者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吃零食, 不将饭盒带入中心。活动期间的安全和场地清洁卫生工作由使用单位全权负责管理;若损坏公物,使用单位负责照价赔偿。
5.本申请单一式四份(其中锦绣学生活动中心办公室,使用单位各留存一份,送保卫处,锦绣学生活动中心门卫各一份),请申请单位可从宁大青年网主页“下载资源”栏上下载。
6.审批地点:锦绣学生活动中心201室,电话:87600539(8539)。
宁波大学外语学院院内活动申请流程
李达三外语楼402、210、218室申请流程 外语学院团委指导老师104办公室填写场地申请活动前一天拿场活动前一天拿场地钥匙地钥匙 表。需注明时间,地点,用途以及负责人联系方式
获得团委指导老师和团委书记签字同意 将申请表交至学院106办公室,并登记
活动结束当天返还钥匙 活动前一天在院办106拿场地钥匙
备注:例会活动可申请租借李达三外语楼402会议室;小型活动可申请租借210报告厅和100活动室;大型活动可租借218报告厅
本部公寓100活动室申请流程
学工网下载并填写场地申请表。需注明时 间,地点,用途以及负责人联系方式 班长签字同意或组织负责人同意签 交至100值班室,获得签字同意
备注:所有学院内学生活动在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均可借用
班长签字同意或组织负责人同意签活动结束当天返还钥匙
校内横幅、喷绘申请流程
拟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宁波大学校内宣传条幅、喷绘申请单》,一式两份 提交党委宣传部审批,经同意 党委宣传部留存一份 申请单位留存一份 申请单位按预定时间在 指定地点拉挂横幅、喷绘 申请单位在到期后自行 拆除横幅、喷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