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冏”,表明是殷王朝子姓之“夆”, 与姜姓逢伯陵之“夆” 相区别。“”字是殷人东扩,占有“夆”地的记载。“”后来改作“豐”,形变而音同。由“夆”到“”再到“豐”,是殷时豐地历史的演变。
武王克商,决战牧野,只用了一天时间,未触及商在东夷的封国。武王封纣子武庚于殷,并置蔡叔、霍叔、管叔监管,史称“三监”。武王回到镐京,二年薨。武王子成王即位,年少,周公摄政。“三监”认为周公篡权,联合纣子武庚及淮夷徐(在今江苏泗洪县南)、东夷奄(在今曲阜)作乱。于是,成王亲征徐、 奄,迁奄君于薄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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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豐与薄姑称王又反。
豐虽是殷王室的子姓小宗,但成王践奄之后,却与薄姑成为殷幸存的子姓封国。豐国称王,也是为了续殷帝之祀。
在神权统治之下的殷、周之际,国家的头等大事是祭祀。“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是西周的王朝制度。天子自命是上帝之子,享有祭天的特权,因此建坛祭天是豐国称王的必然之举。
豐国称王,也作了一些铜器,在高青县陈庄西周遗址发掘之前,已有豐国豐王的数件铜器传世。《集成》第十八册载有《豐铜泡》(图四)和《豐王铜泡》(图五)各三件,都是一国之器,
年代也都是西周早期。 (图四) 《豐铜泡》
《豐王铜泡》说明,这是一个与周王朝分庭抗礼、自称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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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国家。这个豐国,既不是姬姓的豐国,也不是犬戎的豐国。 姬姓的豐国没有僭号为王,犬戎的豐国不 在西周早期。这个豐国是东夷的豐国。
这六件铜器都无出土地的记载。其中 编号为11845的《豐铜泡》和编号为11848 的《豐王铜泡》为清末潍坊金石学家陈介祺
先生旧藏,而陈介祺先生所以能收藏到这些 (图五)《豐王铜泡》 铜泡,或许与这些铜泡出土于山东有关。
铜泡在青铜器中类属杂器,是装饰和
连结马络头和辔带的零件,多呈球面形。陈介祺先生旧藏的《豐铜泡》直径只有7cm,《豐王铜泡》直径也只有11cm。将“豐”或“豐王”铭文铸于这样小的铜泡之上,不仅显示了精湛的青铜工艺,更显示了豐王对于车马的珍爱,这与高青县陈庄西周遗址出土的车马器有着相同的文化元素。高青县陈庄西周遗址出土的铜泡之上,已无铭文“豐”或“豐王”,说明其时豐国已亡,“豐王”之称已经成为了历史。
(三) 归 齐 受 锡
豐国称王,受到周公征伐。《坍方鼎》记载了周公东征这一重大的历史事
件。其铭文曰:“惟周公于征伐东夷, (图五) 《坍方鼎》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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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白(伯)、專(薄)古(姑)咸酓(饮)秦酓(饮)。公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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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归,于周庙。戊辰,
(坍)贝百朋,用乍(作)尊鼎”
(图六)。
“”字,有学者释为“斩”。于是,“咸
”为“伤也”。《诗·风·破斧》:
斩”,所释欠确。《说文》释“
“周公东征,四国是皇。”皇,《齐诗》作匡,是匡正之义。可见,“咸
承载的信息相吻合。
《坍方鼎》与“天坛”、《豐王铜泡》可为互证,记载的都是豐国称王作乱的信史。
M18墓葬出土的《豐鼎》铭文曰:“鲁姬锡贝十朋用作宝尊彝。”此鲁姬当是鲁国的姬姓女子嫁给齐君为妇者。鲁姬锡贝十朋,说明齐对豐恩威兼施,这是豐国臣服于齐的确证。
发掘报告称,遗址还出土了周代多片卜甲、卜骨。其中一片残片上有卦爻“一八八一八八”和“一八一八八一” (图。“一”即是“一”,代表阳;七)
“八”即是“一一”,代表阴。“阳阴阴阳阴阴”当是《易经》
六十四卦中的《艮》,“阳阴阳阴阴阳” (图七)卜骨卦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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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与《豐器》
当是《易经》六十四卦中的《噬嗑》。
《艮》卦以人体部位取象,探讨有关停止、抑制的道理。言凡事有得就有失,有所为就要有所不为,能止才能行,止的最高境界是止于当止。
《噬嗑》以吃食之道设喻治国之方。言治国要恩威兼施,刚柔相济,既要正饬法令、法纪,惩罚犯罪,又要运用怀柔政策,安抚归附的国族。
这两卦爻是豐人归齐所遵的天意。《艮》卦告诉豐人,反周之举应“止于当止”,归服于齐。《噬嗑》卦告诉豐人,齐对豐会恩威兼施,归齐将受到礼遇。这与M18《豐鼎》铭文记载的“鲁姬锡贝十朋”相合。诸多《豐器》铭文和卦爻说明,豐国虽亡,成为齐属,但在齐君的治理下,经济发展,文化繁荣,豐人开启了新生。豐人对归齐心悦诚服,引以为荣,因此作了许多铜器祭祀他们那位承上啟下的“文祖甲齐公”。
铭文和卜辞表明了齐、豐和谐的关系。这使人想起《史记·齐太公世家》对于齐国初创时期的记载:“太公至国,修政,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而人民多归齐,齐为大国。”这是齐国对西周成、康盛世的重大贡献。
《周易》是我国最著名的古典之一,史学界对于《周易》成书的年代,一直争论不一。高青县陈庄西周遗址《艮》与《噬嗑》的发现,为《周易》的成书断代提供了新的佐证。
遗址大量黍亚科和豆科为主的非农作物种子、秸秆及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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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马场的发现,表明高青县陈庄西周城址在西周中期以后被用于军事,成为齐师驻地。
(四)“烹 哀”平 乱
在祭坛北面发掘有M35、M36两座甲子形大墓。M35随葬的铜器有鼎、簋、壶各两件,盘、匜各一件,还有戈三件和车马器。M36随葬的铜器有盨、方壶各两件,盘一件、戈一件,年代均为西周中晚期。
M35随葬的2件铜簋载有74字相同铭文,李零和方辉先生在济南专家座谈会上对铭文进行了释读。《文史哲》2011年第3期又发表了李学勤先生的撰文《高青陈庄引簋及其历史背景》。但铭文中的几个疑难文字,仍需探讨,对作器者“引”、受祀者“幽公”与豐、齐之间是何关系,周王又为何直接任命“引”司齐师之职等相关历史,更需深入研究。
我们先来释读铜器铭文。
作器者“”,有的释为“申”,有的释为“引”。金文“申” 字从“”,末端无改走势者。“引”字,《师旂鼎》作“”,与此字形似,当释“引”。李学勤先生称此器为《引簋》,是。
“败”下之字,李学勤先生隶作“师师
簋》有“敬毋败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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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为“绩”。《五年
之例,与此句相类。但《五年
簋》三器“绩”字皆作“”,与此字差别很大,并非一字。
”。《鄂君啟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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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字不清,尤其上部模糊。依稀描之,或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