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学院生物示范中心生物示范中心安全预评价
对东侧斜坡地段采取稳固及其他防范措施。
二、雷电
根据恩施州专业气象服务台提供的恩施市2004年-2006年工程建设区域气象资料统计,2004年雷暴日数为37天,2005年雷暴日数为38天,2006年雷暴日数为42天,可见雷电灾害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危险有害因素。尤其是拟建生物示范中心大楼在湖北民族学院校内地势位置相对较高,又为人员积聚场所,更要加强雷电的防护工作,避免雷击事故的发生。
三、地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鄂西南属于弱地震区,第四代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动反应谱特征周期0.35s,相当于原Ⅵ度地震区。即建设区处于地壳微弱活动带,地震对建设项目安全的影响不大。本工程按6度地震进行设防合理安全。
3.1.2 周边环境状况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生物示范中心拟建于湖北民族学院桂花园校区内,周边环境卫生条件较好。其南边为信息工程学院和文学院教学楼,东边为学生公寓群,北边为科技中心,西边为学校主干道。场址位于校区中心,地势平坦,南北座向,通风向阳。南、北、西设有出口,西面出口接市政主干道学院路,交通便利。
其总平面布置重点考虑与周边建筑物的间距,与周边建筑物间距设计要符合防火规范要求,并满足天然采光、自然通风、日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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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项目施工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3.2.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未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不落实,将导致安全管理松懈。
2、未制定建筑施工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完善、不落实,将导致岗位事故多发。
3、未建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或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不到位,将使安全生产管理不能落到实处,不能深入。
4、未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将导致安全管理松懈。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新入场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或变换工种时未经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将导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技能差。
6、安全检查制度不完善、不落实,将导致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排除,违章不能及时纠正。
7、安全奖惩与事故处理制度不落实,将不能起到惩戒安全事故的作用。 8、建筑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或安全标志的设置不符合要求,将导致各种安全事故。
9、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将可能导致各种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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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高处坠落
高处坠落主要发生为人员从临边、洞口,包括屋面边、楼板边、阳台边,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口等坠落;从脚手架上坠落;龙门架物料提升机和塔吊在安装、拆除过程坠落;安装、拆除模板时坠落;结构和设备吊装坠落等。其发生的主要原因为:
1、对广大职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教育不够。职工不熟悉高处作业的操作方法,不了解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的工具和防护用具。
2、职工素质低。未选择有资质的专业化施工队伍,工人未经专业培训,专业技术素质低,安全意识差,违章冒险蛮干现象相当普遍。
3、没有坚持对从事高处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使部分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严重贫血病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4、防护措施不落实,未按要求设置护栏、安全网,铺满架板,盖好洞口,未按规程规定架设安全网。如深基础临边、楼梯口边、屋面周边、采光井周边、转料平台周边、阳台边、人行通道两侧边、卸料平台两侧边、井字架提升机和人货电梯卸料平台等未加防护。
5、设备、设施等安装、搭设不符合要求及设备未检修带病运行造成的坠落事故。常见的有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龙门架和塔吊安装不规范造成的坠落事故。
6、没有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有的施工企业未按规定给作业人员发放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帽,有的职工未按规定正确使用或根本不使用安全带、安全帽等必备的防护用品。
7、在六级强风或大雨、雪、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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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主要是人员受到同一垂直作业面的交叉作业中和通道口处坠落物体的打击。其发生的主要原因有: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未戴好安全帽,物体打击伤人。 2、人员在吊物下穿行或停留。 3、清理作业层的建筑垃圾坠落伤人。
4、爬架上过多堆放工具、设备和材料,超重或滑落伤人。 5、钢管脚手架首层未满铺,未用木板或用竹笆封严,随着施工架子上升 ,在架下未设安全兜网或竹笆满铺,物体坠落伤人。
6、爬模架各层的脚手架未满铺,作业中下层离墙的孔隙,未用密目安全网封盖,作业中物体坠落。
7、挑架底部未用脚手板或其它木板铺满封严,外侧未用密目网兜底封严,物体滑落伤人。
8、邻街施工高层建筑或高度大于2m的临空(街)作业面,因无安全防护设施或不符合,造成外脚手架、滑模失稳等坠落物体(件)打击人员等意外。
3.2.4 机械伤害
建筑施工中需采用多种机械如挖掘机械、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铲土运输机械、压实机械、钢筋加工机械、混凝土机械、木工机械等。其设备数量多,分布广,经常由于机械设备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不健全、失效、工人违章作业和机器带病运行等原因而发生机械伤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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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建筑施工中最常见的引发机械伤害事故的现象有:
1、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人员不小心触及到高速运转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被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伤、碾伤、割伤或刺伤。
2、使用砂轮机、切割机、焊机时,操作人员未戴防护眼镜。 3、加工机械周围的废料未随时清理,被废料拌倒,发生事故。 4、操作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械、砼搅拌机、砂浆机等未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
5、机械运转中操作人员擅离岗位或把机械交给别人操作,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
3.2.5 触电
建筑施工离不开电力,这不仅指施工中的电气照明,更主要的是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施工中的所有人员都接触电,触电事故是多发事故。建筑施工中最常见的引发触电事故的现象有:
1、未编制建筑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乱拉乱接现象严重。
2、支线架设在钢管脚手架上和其他导电体上。 3、现场照明使用花线。
4、现场电源接头未用绝缘胶布包扎好,接头放在潮湿地上和水中。 5、电源线在钢筋网上拖拉,钢筋丝穿进电源线,造成传电在钢筋上,发生重大触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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