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C-2 双排脚手架施工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 总承包单位 专业承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及编号 验收部位 材质、规格与方案的符合性 钢管 架体 制作质量情况 外观质量检查情况 检查要求 检查项目 垂直度 可调 底座 丝杆外露长度不宜大于200mm,插入立杆长度不应小于150mm 垂直度≤L/500且±50 立杆 纵、横向间距 立杆竖向接长错开高度≥600 水平杆水平度 水 平 杆 纵、横向水平杆设置 纵、横向步距 水平杆端接头插入套扣底的外露长度不应小于3mm 竖向剪刀撑 水平剪刀撑 连墙件设置 最底层水平杆离地高度不大于500mm 护栏设置 脚手板设置 挡脚板设置 人行梯架设置 其它 ±5 允许偏差(mm) ±5 -5 ±5 方案要求(mm)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总承包单位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专业承包单位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监理单位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检查情况(mm)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搭设高度 检查结论 m 剪刀撑 验收结论 参加验收人员 43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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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 2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
3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4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 5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
7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 8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9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 10 《碳素结构钢》GB/T 700 11 《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
12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 1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
14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 15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 1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
17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 18 《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架体安全技术规程》JGJ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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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标准
建筑施工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DBJ 15-98-2014
条 文 说
明
制 定 说 明
《建筑施工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BJ 15-98-2014,经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03月31日以粤建公告[2014] 16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程制定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省工程建设施工领域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内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并通过专题研究,取得了多方面的重要成果。
为便于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施工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解释和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程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条文规定的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寄送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邮政编码51064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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