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能接收联动信号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应能在接收到联动信号后按预先设定的联动功能供电。
3)应急输出的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
4)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在额定负载的条件下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额定应急工作时间。
4.1.10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检验要求:
1)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和/或联动控制信号,显示相应的信息。
2)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监视并显示与控制器通信的工作状态。 3)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不能对控制器进行复位、系统设定以及联动设备的启动和停止等控制操作。 4.1.11 传输设备 检验要求:
1)传输设备应能接收来自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故障报警和屏蔽信息,并发出相应报警光信号。
2)传输设备应在10s内将来自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息、故障报警信息和屏蔽信息传送给远程监控中心。
3)对传输设备的进行的操作不应影响传输设备接收和传输来自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息。 4.1.12.6 控制器运行功能 4.1.12.6.1 报警功能
检验要求:
1)控制器应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可燃气体探测器及其它报警触发器件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并予以保持。
2)声报警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再有报警信号输入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3)控制器应具有记录报警时间的功能。 4.1.12.6.2 故障报警功能 检验要求:
1)当控制器与可燃气体探测器及所连接的报警触发器件间连线断路、短路时,控制器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可燃气体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
2)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 4.1.13 火灾警报装置 4.1.13.1 安装牢固程度
检验要求:
火灾警报装置安装应牢固、平稳、无松动。 4.1.13.2 音响与控制功能
检验要求:
1)应在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的控制信号后,发出声警报或声、光警报。 2)环境躁声大于60dB的场所,声警报的声压级应高于背景躁声15dB。 4.2 消防供水系统 4.2.2 消防水池
检验要求:
1)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2)消防水池的补水设施应正常。
3)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并正常。
4)消防水池水位应能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4.2.3 消防水箱
检验要求:
1)消防水箱的容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2)水箱间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0m。 3)钢板水箱四周检查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7m。 4)水箱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小于0.6m。
5)除串联消防给水系统外,消防水箱出水管应设单向阀,其关闭时应严密。 6)消防水箱应有补水措施。
7)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用水箱时,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应正常。
8)水箱应按设计要求安装进、出管、溢流管、泄水管。 9)消防水箱水位应能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4.2.4 稳压泵、增压泵及气压水罐 4.2.4.1 气压给水装置
检验要求:
1)气压水罐的调节储水量、工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2)气压水罐应保证在设计压力范围内正常工作。
3)气压给水设备上的安全阀、压力表、泄水管、水位指示器等的安装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5)气压水罐外观应完整无损、无锈蚀。 6)气压水罐进出口阀门应常开。 4.2.4.2 稳压泵、增压泵
检验要求:
1)系统使用的水泵铭牌的规格、型号、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2)设备应完整、无损坏及腐蚀等。
3)水泵与动力机械应直接连接。
4)水泵启动应正常,应保证在60s内投入正常运行。 5)消防水泵实际工作电流不得高于额定值。 6)系统应设备用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工作泵。
7)一组水泵吸水管不应少于2条。水泵吸水管上应装控制阀门,且不应采用没有锁定装置的蝶阀。
8)水泵出水管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9)水泵进出口阀门应常开。
10)水泵出水管上应设置试验和检查用的压力表和放水阀门。 11)水泵应有明显的标识设备名称及区分类别的文字说明。 12)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 4.2.5 消防水泵
检验要求:
1)系统使用的水泵铭牌的规格、型号、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2)设备应完整、无损坏及腐蚀等。
3)消防水泵与动力机械应直接连接。
4)水泵控制柜手动、控制室远距离启动应正常,应保证在60s内投入正常运行;且消防联动控制装置应显示信号。
5)消防水泵实际工作电流不得高于额定值。
6)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其中最大的一台工作泵。当工厂、仓库、堆场和储罐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25L/S或建筑的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0L/S时。可不设置备用泵。
7)一组消防水泵吸水管不应少于2条。吸水管上应装控制阀门,直径不得小于水泵吸水口直径,且不应采用没有锁定装置的蝶阀。
8)水泵出水管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9)当设计无要求时,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装止回阀和压力表,并应安装检查和试水用的直径为65mm的放水阀门。
10)水泵应有明显的标识设备名称及区分类别的文字说明。 11)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 12)水泵进出口阀门应常开。
13)当存在超压可能时,水泵出水管上应设置防超压设施。 4.2.6 消防水泵控制柜 检验要求:
1)应有注明所属系统及编号的标志。 2)按钮、指示灯及仪表应正常。 3)应能按钮启停每台水泵。
4)主泵不能投入正常运行时,应能自动切换启动备用水泵。 5)消防水泵启动后应有声光信号。 4.2.7 水泵接合器 检验要求:
1)水泵接合器的设置数量、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2)水泵接合器组件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