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供水总控制阀、试验阀和排水管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11)连接报警阀进出口的控制阀应采用信号阀,反馈信号应正确。当不采用信号阀时,控制阀应设锁定阀位的锁具。
12)供水总控制阀开、关应灵活可靠,开、关状态应有明确标志,应处于开启状态。
4.4.2.2 湿式报警阀功能 检验要求:
1)报警阀的压力表显示应符合设定值。 2)平时状态,报警阀延迟器应无出水。
3)自湿式报警阀系统侧放水,安装延迟器的在5s~90s内警铃应开始连续报警,不安装延迟器的放水后15s内,警铃应开始连续报警;
4)延迟器应能自动排水。
5)距水力警铃3m处,警铃声响不小于70dB。
6)试验时压力开关应能报警,消防联动控制装置应有显示。 7)压力开关动作应能直接连锁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8)采用变频调速供水、市政管网供水等压力自动控制供水的湿式报警阀,试验时压力开关应能报警。
9)关闭报警阀试验阀门时,水力警铃应停止报警、压力开关应停止动作、报警阀上下压力表指示正常,延迟器最大排水时间不应超过5min。 4.4.2.3 干式报警阀功能 检验要求:
1)空气压缩机和气压控制装置状态应正常。 2)报警阀的压力表显示应符合设定值。 3)打开系统试验阀门后,报警阀应动作。
4)距水力警铃3m处,警铃声响不小于70dB。 5)压力开关应能报警,消防联动控制装置应有显示。 6)压力开关动作应能直接连锁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7)关闭报警阀试验阀门后,水力警铃应停止报警、压力开关应停止动作。 4.4.2.4 预作用报警阀功能 检验要求:
1)配有充气装置时,空气压缩机和气压控制装置状态应正常。 2)报警阀的压力表显示应符合设定值。 3)打开系统试验阀门后,报警阀应动作。 4)距水力警铃3m处,警铃声响不小于70dB。 5)电磁阀动作应正常,消防联动控制装置应有显示。
6)关闭报警阀试验阀门并系统复位后,水力警铃应停止报警,电磁阀动作信号应消失。
4.4.2.5 雨淋报警阀功能 检验要求:
1)打开系统手动开启装置后,报警阀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动作。 2)距水力警铃3m处,警铃声响不小于70dB。 3)电磁阀动作应正常,消防联动控制装置应有显示。
4)关闭报警阀试验阀门并系统复位后,水力警铃应停止报警,电磁阀动作信号应消失。
5)配置传动管时,传动管的压力表显示应符合设定值。 6)气压传动管的空气压缩机和气压控制装置状态应正常。 4.4.3 水流指示器
检验要求:
1)水流指示器的设置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2)水流指示器外观不得有碰伤、污损,方向指示正确,且有永久性标志。 3)水流指示器报警信号线路应有穿管保护。
4)当水流指示器前安装控制阀门时,应采用信号阀。
5)水流指示器应安装在信号阀后面的管路上,与信号阀的距离应≥300mm。 6)信号阀应处于常开状态,消防控制室应能接收其启闭信号。 7)水流指示器输出报警电信号正常。 4.4.4 末端试水装置 检验要求:
1)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喷头处,应设末端试水装置,其他防火分区、楼层均应设直径为25mm的试水阀。
2)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应便于操作,并应有足够排水能力的排水设施。 3)末端试水装置组件齐全。包括试水阀、压力表、试水接头和排水管。 4)压力表安装位置应便于读数。 5)连接管和排水管直径不应小于25mm。 4.4.5 喷淋管道安装 检验要求:
1)配水管道应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以及铜管、不锈钢管。
2)镀锌钢管应采用沟槽式连接件,或丝扣、法兰连接。系统中直径等于或大于100mm的管道,应分段采用法兰或沟槽式连接件连接。
3)螺纹连接的密封填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连接后,应将连接处外部清理干净。
4)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采取抗变形措施。 5)管道穿墙、过楼板处,应加套管。
6)穿墙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厚;穿楼板套管应高出楼板或地面20mm。 7)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采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实。 9)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10)竖直安装的配水干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管卡固定,其安装距地面或楼面的距离宜为1.5m~1.8m。 4.4.6 管网 检验要求:
1)报警阀以后的管路上不应有其他用水设施。
2)自动喷淋给水灭火系统的管道应设有坡度,并坡向排水管或辅助排水管。 3)所有配水管或配水支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25mm。 4)每侧每根的配水支管设置的喷头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5)管道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管网不同部位设置的减压孔板、节流管、减压阀等减压装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7)地上的消防管道应涂以红色或红色环道标记,以区别其他管道。 4.4.7 喷头 检验要求:
1)喷头的设置位置、型号、规格、公称动作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喷头的安装应整齐、牢固,不得有变形和附着物、悬挂物。
3)有碰撞危险场所安装的喷头应加防护罩;有腐蚀性气体环境和冰冻危险场所安装的喷头应采取防护措施。
4)喷头安装间距、喷头与楼板、墙、梁等障碍物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5)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1.2m时,其下方应增设喷头,增设喷头的上方如有缝隙时应设集热板。
6)不做吊顶的场所,当配水支管布置在梁下时,应采用直立型喷头;吊顶下布置的喷头,应采用下垂型喷头或吊顶型喷头;易受碰撞的部位,应采用带保护罩的喷头或吊顶型喷头。
7)除吊顶型喷头及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且不应大于150mm。
8)直立式边墙型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且不宜大于150mm,与背墙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并不应大于100mm;水平式边墙型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m,且不应大于300mm。
9)装设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喷头应布置在顶板下。 10)防护冷却水幕应直接将水喷向被保护对象。 4.4.8 系统功能
4.4.8.1 湿式系统联动试验 检验要求:
1)开启末端放水装置后,出水压力不应小于0.05MPa。 2)水力警铃应准确发出报警信号。 3)压力开关应能报警。
4)水流指示器动作后应准确输出报警信号。 5)压力开关动作应直接联锁自动启动供水泵。
6)自开启末端试水装置起至水泵启动的时间不应超过5min。
7)消防控制设备应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报警信号及水泵动作后的反馈信号。
4.4.8.2 干式系统联动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