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事故调查移交事项
事故结束后,把事故发生过程中现场人员对事故的现场分析等内容进行记录,并将现场事故调查的结果移交给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进一步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彻底调查,最终查明事故原因。
金融风险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金融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指导和规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护存款人、投资者及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各类金融突发事故。 四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事件意识和水平,加强日常监控和管理。
2.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国家、金融部门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加强应急管理,使应对突发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3.快速反应。建立预警和监测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处置程序要求,保证发现、报告、控制和救助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
出现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启动预案,及时处置。 五.工作职责
金融风险应急指挥部职责
启动、终止应急响应;统一领导、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定应急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及分工;分析、研究、判断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制订或调整应急措施;指挥、协调应急成员单位实施应急措施,并商请司法机关予以配合。 六.应对措施
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单位、主管部门领导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查明引发突发事件的原因,提出处置工作的对策措施,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保卫人员及时到位,加强警戒,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事件发生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立即工作预案,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及时切断风险源,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并按信息报告的规定向有关机构和部门报告。
3.指挥部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研究金融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性质和成因,制定处置方案,协调各种力量,接受指挥部统一指挥。
4.处置方案的内容包括:金融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的性质
和严重程度。
5.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影响,成员单位会议的讨论意见以及协调处置的方式、方法和所要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正式处置方案经市指挥部批准后,由指挥部办公室督促成员单位组织实施。
6.各成员单位及风险涉及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加强情况沟通、协调配合。
7.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对发现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及时依法立案侦察,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防犯罪嫌疑人潜逃,有关部门应予积极配合。需要派警力维持现场秩序时,根据市政府要求,由市公安局负责。
8.银监分局、市人行根据职责,及时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指导和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提示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风险防范,确保金融运行安全。
9.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要根据工作预案,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部署有关力量,确保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有效进行。根据事件进展情况,负责采取资产保全措施,进行个人债权登记确认,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债权人损失。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宣传、解释和维稳工作。
10.在市金融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新闻报道工作,加强对
市内新闻媒体和对外报道的管理,严肃新闻宣传纪律,严禁擅自报道、恶意炒作。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根据指挥部的意见及时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强舆论引导。
11.财政局确保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支持。对经批准给予财政资金救助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的有关手续,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六.信息报送与发布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发生突发事件的机构名称、地点、时间;事件的起因、性质、等级、可能涉及的金额及人数、影响范围以及事件发生后的社会稳定情况;事态的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其他与本事件有关的内容 七.后期处置
1.善后工作
按分级响应程序的职责分工,由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2.评估与总结
2.1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参与处置的关部门应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报金融风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2金融风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对事件发生、处置、处置结果及损失进行全面评估与总结,向应急小组报告,同时抄送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