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涧镇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2019-08-03 11:09

临涧镇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2015-201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巩固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成果,推动我镇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2014〕9号)、省教育厅、省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鲁教基发〔2015〕1号)等文件要求及临沂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重要意义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自我镇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实施以来,不断强化政府公共服务保障,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每年将幼儿园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之一,全镇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不断加大,有力推动了学前教育的规范、优质、普惠性发展,有效缓解了“入园难”问题,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是上级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体系,配置完善镇中心幼儿园,引领带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提高全镇适龄儿童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快乐、健康成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实施二期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狠抓机遇,强化措施,深入推进我镇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进一步提高我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底,建立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资源充足、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

(一)学前三年教育基本普及。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确保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85%以上。

(二)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基本覆盖。全镇新建公办幼儿园6处,扩大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全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量、在园幼儿人数均达到总数的80%以上。

(三)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完善政府投入、举办者投入、家长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逐步建立起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四)幼儿园办园条件明显改善。为全镇11所公办幼儿园配备保育教育设施,全镇75%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条件标准,镇中心幼儿园达到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办园标准。学前教育优质资源规模不断扩大。

(五)幼儿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教师数量得到有效补充,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比例逐步提高,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待遇得到基本保障。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60%以上,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70%以上,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六)幼儿园保教质量明显提升。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范办园行为,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幼儿园管理进一步

规范,办园水平和办园质量进一步提升,基本消除无证办园和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

1.合理规划公办幼儿园布局。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和本地区教育专项规划,结合人口密度及变化趋势,特别是城镇化进程、单独二孩政策实施等因素,严格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编制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布局,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盘活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因各种原因停办、闲置、改变用途的学前教育资源,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2.实施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幼儿园配套建设工程。按照《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2014-2030年)》要求,抓好镇中心幼儿园、社区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园和村办幼儿园建设。镇中心幼儿园达到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办园标准。3000人以上的社区建设1所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幼儿园。充分利用农村定点中小学的网点优势,按照“园舍独立、经费独立、人员独立、教学独立”的原则附设幼儿园。没有定点小学的村,特别是省定贫困村,要按照“服务半径1.5公里,覆盖人口3000-5000人”的原则,通过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形式建设村办幼儿园,构建起全覆盖的镇、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 (二)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1.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落实用地、减免税费等

优惠政策,吸引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社会团体、企业和公民个人捐助学前教育或出资举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建设涉及的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行政性、服务性收费及供电、供水、供气等方面收费,均与公办幼儿园同等对待。

2.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园长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对通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扶持。鼓励民办幼儿园提供多形式、多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满足家长不同需求。 (三)实施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

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要求,对辖区内幼儿园房屋建设等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对经排查需要鉴定的园舍,委托有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和抗震鉴定,对存在危房和达不到相应建设标准的幼儿园,要分期分批进行改造,按要求加固改造或拆除重建,确保幼儿园园舍安全,彻底消除危房和各种安全隐患。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配足配齐幼儿园办公设备、玩教具及图书等,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满足保教活动的需求。 (四)保障弱势群体接受学前教育。

1.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扩大适龄残疾儿童接受学前3年教育规模,积极开展随园保教工作,镇中心幼儿园开展残疾儿童随园保教试点。

2.满足随迁儿童和留守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建立完善随

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申报登记制度,提前公布入园条件和有关手续办理流程,有序开展入园申报和登记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在公办幼儿园予以安置。公办幼儿园学位不足的,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在民办幼儿园予以安置,保证符合入园条件的随迁子女都能按时入园。切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工作,确保所有留守儿童按时入园。

3.健全学前教育资助体系。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资助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适当提高资助标准。落实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免费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其伙食费等予以补助。 (五)完善幼儿园管理和保教质量监管机制。

1.加强幼儿园动态监管。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政府和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严格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和年检制度,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保教质量、收费管理等实施动态监管,并作为幼儿园类别评定的重要依据。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和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幼儿园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预警机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把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纳入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监督指导幼儿园膳食营养、健康检查、疾病防控等工作。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对卫生、消防、园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要主动接受公安、卫生计生、


临涧镇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招投标案例复习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