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发[2002]29号 - 图文(7)

2019-08-03 11:39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作设计、合作研究、合作开发、合作生产的用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关于加强对引进无形资产售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简化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引进售付汇管理手续的通知》 《关于修改〈关于加强对引进无形资产售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并转发国家版权局国权[1999]15号文的通知》 《关于加强技术引进合同及售付汇管理的补充通知》 《关于加强技术进口合同售付汇管理的通知》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1、书面申请 2、合同或协议 3、发票或支付通知 4、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合同注册生效证书》或《技术进口许可证》或《技术进口5、《技术引进合同数据表》 6、税务凭证 1、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2、若申请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在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合营合同批准文件”中注明技术引进合同名称的,可以“合营合同批准文件”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代替《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合同注册生效证书》和《技术引进合同数据表》,其他审核凭证不变; 3、对于在1999年9月28日以前已经批准作为外商投资进合同项下的售付汇,凡原规定需审核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合同注册生效证书》的,一律改为审核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合营合同批准文件、确认函(确认函中须注明该技术引进合同的名称)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其他审核凭证不变; 1、银行在办理同一合同项下最后一笔支付的售付汇业务时,留存《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合同注册生效证书》或《技术进口许可证》或《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和《技术引进合同数据表》原件; 2、2000年底之前签订技术引进合同的,可不提供《技术引进合同数据表》; 3、与销售额挂钩的无形资产售付汇,应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销售额真实性的证明;。 4、凡进口限制进口技术(指列入《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中限制进口类技术)从2002年3月1日起在办理技术进口合同售付汇手续时,须出示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进口许可证》; 5、凡进口自由进口技术(指未列入《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中的技术)从2002年3月1日起在办理技术进口合同售付汇手续时,须出示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 6、2001年3月1日前已注册生效尚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原《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合同注册生效证书》和《技术引进合同数据表》继续生效,直到合同有效期结束。 合同登记证》 企业合营合同附件的技术引国际海运 项 目 货主购买国际海运运费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关于国际海运业外汇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进口项下的海运运费支知》 《关于加强外国1、书面申请 2、与境外船运公司签定国际海运代理企业(货代或船代)可以从国际海运专用审核材料 1、书面申请 3、国际运输业专用发票(购付汇联) 审核原则 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注意事项 1、货主,即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有进出口业务经营权的企业为海运运费的购汇主体; 2、货主购汇后应直接划转给货代、船代、境内船运公司,不得截留或挪用。 2、进口合同或出口合同 性。 付 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通知》 的运输合同或协议 3、境外船运公司提供的发票 4、提单正本(或副本) 外汇帐户中直接向境外支付,不得购汇支付。 国际海运 项 目 出口项下海运运费支付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关于国际海运业外汇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向境外支付有关代理费用,如清关、关税预付、装卸、仓储、拼装拆箱等与海运运费相关的费用 知》 《关于加强外国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通知》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1、书面申请 2、境外代理机构出具的协议 3、境外代理机构出具的发票 4、税务凭证 审核材料 1、书面申请 2、与境外船运公司签定的运输合同或协议 3、境外船运公司提供的发票 4、提单正本(或副本) 5、税务凭证 审核原则 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注意事项 海运代理企业(货代或船代)可以从国际海运专用外汇帐户中直接向境外支付,不得购汇支付。 项目 国际通信基础设施服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审核材料 1、书面申请 审核原则 审核材料的注意事项 务业务,如地面国际通信网络宽带、光通信波长、电缆、光纤、光缆以及其他网络元素的出租、出售业务等 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2、合同或协议 3、发票或支付通知 4、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业务批准文件 5、税务凭证 真实性和一致性 国际电信业务,如国际长途电话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和国际图像通信业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1、书面申请 2、合同或协议 3、发票或支付通知 4、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业务批准文件 5、税务凭证 1、书面申请 2、合同或协议 3、发票或支付通知 4、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5、税务凭证 1、国家对卫星转发器出租业务实行许可制度; 2、经营卫星转发器出租业务,须经信息产业部审查批准,并取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卫星转发器租金标准应执行信息产业部的有关收费规定。 卫星转发器租用和卫星线路租用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其他国际通讯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1、书面申请 2、合同或协议 3、发票或支付通知 4、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核文件 5、税务凭证 国际通迅 项 目 入渔费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审核材料 1、书面申请 2、与外方签定的合作协议或代理合同 1、书面申请 2、境外发票 1、书面申请 2、运输发票 审核原则 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注意事项 购汇主体为获得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的远洋渔业企业 油料费 《远洋渔业企业远洋渔业外汇收支管理暂行规定》 运费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1、进口货报关单不加盖验讫章且不上网; 2、事后核对进口报关单和提单; 渔船境外保险费 1、书面申请 2、保单 保单上的投保船号应与经农业部批准远洋渔业项目表中的船号一致(渔船保险一般在境内投保) 外籍船员及观察员工资 1、书面申请 2、工资清单 3、劳务协议 4、税务凭证 远洋渔业 项 目 购买饵料及渔需物资费用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理规定》 1. 2.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远洋渔业企业远洋渔审核材料 1、书面申请 购买饵料及渔需物资合同 发票 1、书面申请 2、渔船修理合同、发票 3、税务凭证 1、书面申请 2、派驻观察员协议 1、书面申请 2、渔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3、能证明代理人合作方按比例分成渔货的合作合同 审核原则 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注意事项 渔船修理费 业外汇收支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观察员费用 购回国外合作方渔货分成 境外加工费或税收 1、书面申请 2、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采取这种方式的文件 3、能证明必须采取这种方式的所在国有关法规文件 国外罚款 1. 书面申请 2、有关国外罚款的单据或证明 远洋渔业


汇发[2002]29号 - 图文(7).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Cme20题库p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