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进基层民主,维护农村稳定
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提高基层党组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新型组织的覆盖面。规范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保障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积极推行“村民参与、村官承诺”的村级民主管理模式,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监督管理,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依法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增加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机制。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切实解决好农村征地、环境污染、移民安置、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培育农民依法维权的意识,加快农村法制建设。
(六)强化监测评估,完善推进机制。把规划任务目标分解到每一年度计划中,保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目标的实现。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交流情况、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对各地《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点工程和重点指标落实情况的动态监测,定期总结工作。建立规划中期评估机制,适应经济运行环境的发展变化,跟踪分析规划执行情况,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规划内容。各地也要按照《规划》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强对本地各项建设任务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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