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 (25) 发明、新型实用、外观设计专评估前3年,每项发明专利得3分,新型实用专利得1分,外观设计专利3 利 得0.5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行业标准及国家指南制定 学生 本科生教学 24 教育 (14) 研究生培养 2 4 评估前3年,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及国家指南,每1项得1分;可累积计分, 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评估前3年,临床教学不少于本课时的80%,见习、实习轮转安排合理、到 位,得4分;未承担者不得分;无临床授课扣3分;无见习、实习扣3分。 评估前3年,评估周期内毕业博士生大于10人、硕士生大于20人,得1010 分。不达标,不得分。 国家级、省级(甲类)、市级(乙类)继续教育项目;深入基层举评估前3年,国家级1项次得6分,省级1项次得2分,市级1项次得1继续 10 办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论份;举办培训班1次得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25 教育 坛) (20) 规范化医师培训 10 评估前3年,培养合格率大于95%,得10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3分。 编写教3年内参加教育部、卫生部普26 材 5 评估前3年,主编5分、副主编3分,参编1分。 通高等院校规划教材编写工作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