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测量规范(免费)(5)

2019-08-03 13:15

3 直线偏离度、线路转角的复侧成果与原成果的较差,不应大于1′30〞.

6.5.7 10kV以下架空送电线路测量,其主要技术要求可适当放宽;500kV及以上等级的架空送电线路测量,宜采用摄影测量和GPS测量方法。

7 地下管线测量

7.1 一 般 规 定

7.1.1 本章适用于埋设在地下的各类管道﹑各种电缆的调查和测绘。

7.1.2 地下管线测量的对象包括: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管道;各类工业管道;电力﹑通信电缆。 7.1.3地下管线测量的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宜与原有基础资料相一致。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可根据测区范围大小及工程要求,分别按本规范第3章和第4章有关规定执行。

7.1.4 地下管线测量成图比例尺,宜选用1:500或1:1000,长距离专用管线可选用1:2000~1:5000。

7.1.5 地下管线图的测绘精度,应满足实际地下管线的线位与邻近地上建(构)筑物﹑道路中心线或相邻管线的间距中误差不超过图上0.6mm。

7.1.6 作业前,应充分收集测区原有的地下管线施工图﹑竣工图﹑现状图和管理维修资料等。 7.1.7地下管线的开挖﹑调查,应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电缆和燃气管道的开挖,必须有专业人员的配合。下井调查,必须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且应采取防护措施。

7.2 地下管线调查

7.2.1地下管线调查,可采用对明显管线点的实地调查﹑隐蔽管线点的探查﹑疑难点位开挖等方法确定管线的测量点位。对需要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项目,还应对管线的属性做进一步的调查。

7.2.2 隐蔽管线点探查的水平位置偏差△S和埋深较差△H,应分别满足(7.2.2-1)、(7.2.2-2)式的要求。

△S≤0.103h (7.2.2-1) △H≤0.153h (7.2.2-2)

式中 h---管线埋深(cm),当h<100 cm 时,按100 cm计。

7.2.3管线点,宜设置在管线的起止点、转折点、分支点、便径处、变坡处、交叉点、变材点、出(入)地口、附属设施中心点等特征点上;管线直线段的采点间距,宜为图上10~30cm;隐蔽管线点,应明显标识。

7.2.4地下管线的调查项目和取舍标准,宜根据委托方要求确定,也可依管线疏密程度、管径大小和重要性按表7.2.4确定。

表 7.2.4 地下管线的调查项目和取舍标准

管线类型 埋深 外顶 给水 排水 管道 方沟 燃气 热力 直埋 沟道 工业管道 电力 自流 压力 直埋 沟道

断面尺寸 管宽3材质 取舍要求 其他要求 内底 -- * * -- -- * * -- -- * 径 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

* -- 内径≥50mm 内径≥200mm 方沟断面≥300mm3300mm 干线和主要支线 干线和主要支线 全测 工业流程线不测 -- 注明流向 - * * -- -- * * -- 注明压力 注明流向 -- 自流管道注明流向 电压≥380V 全测 注明电压 注明电缆根数 通信 直埋 管块 * * -- -- * -- -- * -- -- 干线和主要支线 全测 -- 注明孔数 注:1 *为调查或探查项目。2 管道材质主要包括:钢、铸铁、钢筋混凝土、混凝土、石棉水泥、陶土、pvc塑料等。沟道材质主要包括:砖石、管块等。

.7.2.5 在明显管线点上,应查明各种与地下管线有关的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 7.2.6 对隐蔽管线的探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探查作业,应按仪器的操作规定进行。

2 作业前,应在测区的明显管线点上进行比对,确定探查仪器的修正参数。 3 对于探查有困难或无法核实的疑难管线点,应进行开挖验证。

4 对隐蔽管线点探查结果,应采用重复探查和开挖验证的方法进行质量检验,并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1)重复探查的点位应随机抽取,点数不宜少于探查点总数的5%,并分别按(7.2.6-1)、(7.2.6-2)式计算隐蔽管线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mH和埋深中误差mv,其数值不应超过本规范7.2.2条限差的1/2。

隐蔽管线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

m

H =

??Si?Si?2n (7.2.6-1)

隐蔽管线点的埋深中误差: mv =

??Si?Si?2n (7.2.6-2)

式中 △Si--复查点位与原点位的平面位置偏差(cm);

△Hi--复查点位与原点位的埋深较差(cm);n--复查点数。

2)开挖验证的点位应随机抽取,点数不宜少于隐蔽管线总数点的1%,且不应少于3个点;所有点的平面位置误差和埋深误差,不应超过7.2.2的规定。

7.3 地下管线施测

7.3.1 图根点控制测量,按本规范第5.2节的规定执行。

7.3.2 管线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测量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5cm测量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2cm。 7.3.3 地下管线图测量,包括管线路线、管线附属设施和地上相关的主要建(构)筑物等。 7.3.4 管线点平面坐标宜采用全站仪极坐标法施测,高程可采用水准仪测量或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方法施测;管线点也可采用GPS-RTK方法施测。点位的调查编号与测量点号相一致或对应。

7.3.5 管线附属设施以及地上相关的主要建(构)筑物、道路、围墙等的测量,应按本规范第5.3.1~5.3.18条执行。

7.4 地下管线图绘制

7.4.1 地下管线应绘制综合管线图。当线路密集或工程需要时,还应绘制专业管线图。

7.4.2 地下管线图的图幅与编号,宜测区原有地形图保持一致。也可采用现行设计图幅尺寸A0、

A1、A2等。

7.4.3地下管线图的图式和要素分类代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管线图的图式,应采用国家标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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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要素分类代码,应采用国家标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14804。

3 对于图式和要素分类代码中的不足部分,应进行补充。补充的图式和代码,可根据工程总图、给排水、热力、燃气、电力、电信等专业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的相关部分进行确定。 7.4.4 测绘软件和绘图仪的选用,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5.1.9条和5.1.10条的规定。 7.4.5 数字地下管线图的编辑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综合管线图,宜分色、分层表示。

2管线图上高程的点注记,应精确至0.01m。

3 管线图的编辑处理,应按本规范第5.3.30~5.3.34条和5.3.36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7.4.6 纸质地下管线图的绘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1管线图的绘制,应符合本规范第5.3.38~5.3.41条的相关规定。 2 综合管线图,可分色表示。

3 管线的起点、分支点、转折点及终点的细部坐标、高程及管径等, 宜注记在图上。坐标和高程的注记应精确至0.01m。当图面的负荷较大时,可编制细部坐标成果表并在图上注记分类编号。但对同一个工程或同一区域,应采用同一种方法。

4 直立排列或密集排列的管线,可用一条线上分别注记各管线代号的方法表示;当密集管线需要分别表示时,如图上间距小于0.2mm,应按压力管线让自流管线,分支管线让主管线,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的原则,将避让管线偏移,绘图间距宜为0.2mm。根据需要,管线局部可绘制放大图。

5 同专业管线立体相交时,宜绘出上方的管线,下上方的管线两侧各断开0.2mm时,应按实际宽度比例绘制;管沟尺寸应在图上标注。

7.5 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7.5.1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可按城镇大区域建立,也可按居民小区、校园、医院、工厂、矿山、民用机场、车站、码头等独立区域建立,必要时还可按管线的专业功能类别如供油、燃气、热力等分别建立。

7.5.2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应具有以下基本功能:

1 地下管线图数据库的建库、数据库管理和数据交换。 2 管线数据和属性数据的输入和编辑。3 管线数据的检查、更新和维护。4 管线系统的检索查询、统计分析、量算定位和三维观察。5用户权限的控制。6 网络系统的安全监测与安全维护。7 数据、图表和图形的输出。8 系统的扩展功能。

7.5.3 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建立,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地下管线图库和地下管线空间信息数据库。2 地下管线属性信息数据库。3 数据库管理子系统。4 管线信息分析处理子系统。5 扩展功能管理子系统。

7.5.4 地下管线信息的要素标识码,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地理要素—城市道路、道路交叉口、街坊、市政工程管线编码结构规则》GB/T14395的规定执行;地下管线信息的分类编码,可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J271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足部分,可根据其编码规则扩展和补充。

7.5.5 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立后,应根据管线的变化情况和用户要求进行定期维护、更新。 7.5.6 当需要对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软、硬件进行更新或升级时,必须进行相关数据备份,并确保在系统和数据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8 施 工 测 量

8.1一般规定

8.1.1本章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水工建筑物、桥梁及遂道的施工测量.

8.1.2施工测量前,应收集有关测量资料,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明确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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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

8.1.3大中型的施工项目,应先建立场区控制网,再分别建立建筑物施工控制网;小规模或精度高的独立施工项目,可直接布设建筑物施工控制网.

8.1.4场区控制网,应充分利用勘察阶段的已有平面和高程控制网.原有平面控制网的边长,应投影到测区的主施工高程面上,并进行复测检查.精度满足施工要求时,可作为场区控制网使用.否则,应重新建立场区控制网.

8.1.5新建立的场区平面控制网.宜布设自由网.控制网的观测数据,不宜进行高斯投影改化,可将观测边长归算到测区的主施工高程面上.

新建立场区控制网,可利用原控制网中的点组(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的点组成)进行定位.小规模场区控制网,也可选用原控制网中一个点的坐标和一个边的方位进行定位.

8.1.6建筑物施工控制网,应根据场区控制网进行定位、定向和起算;控制网的坐标轴,应与工程设计所采用的主副轴线一致;建筑物的±0高程面,应根据场区水准点测设.

8.1.7控制网点,应根据设计总平面图和施工总布置图布设,并满足建筑物施工测设的需要. 8.2 场 区 控 制 测 量 (I)场区平面控制网

8.2.1场区平面控制网,可根据场区的地形条件和建(构)筑物的布置情况,布设成建筑方格网、导线及导线网、三角型网或GPS网等形式.

8.2.2场区平面控制网,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需要分级布设.对于建筑场地大于1km平方的工程项目或重要工业区,应建立一级或一级以上精度等级的平面控制网;对于场地面积小于1km的工程项目或一般性建筑区,可建立二级精度的控制网.

场区平面控制网相对于勘察阶段控制点的定位精度,不应大于5CM.

8.2.3控制网点位,应选在通视良好、便于施测、利于长期保存的地点,并埋设应相应的标石,必要时还应增加强制对中装置. 标石埋设深度,应根据地冻线和场地设计标高确定. 8.2.4建筑方格网的测建立,应符合表8.2.4-1的规定.

1 建筑方格网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8.2.4-1的规定. 表8.2.4-1 建筑方格网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 级 一 级 二 级 边长(米) 100~300 100~300 测角中误差( 〞) 5 8 边长相对中误差( ≤1/30000 ≤1/20000 2方格网点的布设,应与建(构)筑物的设计轴线平行,并构成正方形或矩形格网.

3 方格网的测设方法,可采用布网法或轴线法.当采用布网法时,宜增测或方格网的对角线;当采用轴线法时,长轴线的定位点不得小于3个,点位偏离直线在180°±5〞以内,短轴线应根据长轴线定向,其直角偏差应在90°±5〞以内.水平角观测的测角中误差不应大于2.5〞.

4 5

方格网点应埋设顶面为标志板的标石, 标石埋设应符合附录E的规定.

方格网的水平观角测可采用方向角观法,其主要技术要求应测符合表8.2.4-2的规定。

仪器精度 等 级 测角中误差 ( 〞) 测回数 半测回归零差 ( 〞) 一测回内2C互差( 〞) ≤9 ≤13 ≤118 各测回方向较差( 〞) ≤6 ≤9 ≤12 ≤24 表8.2.4-2 水平角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 级 一 级 二 级 1〞级仪器 5 2〞级仪器 5 2〞级仪器 8 6〞级仪器 8 2 3 2 4 ≤6 ≤8 ≤12 ≤18 6

-- 方格网的边长宜采用电磁波测距仪器往返观测各1测回,并应进行气象和仪器加﹑乘常数

24

改正. 7 8

观测数据经平差处理后,应将测量坐标与设计坐标进行比较,确定归化数据,并在标石标志板上将点位归化至设计位置.

点位归化后,必须进行角度和边长的复测检查. 角度偏差值,一级方格网不应大于90°±8〞;二级方格网不应大于90°±12〞;距离偏差值,一级方格网不应大于D/25000, 二级方格网不应大于D/15000(D为方格网的边长).

8.2.5 当导线及导线网作为场区控制网时,导线边长应大致相等,相邻边的长度之比不宜超过

1:3,其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8.2.5的规定.

表8.2.5 场区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 级 导线长度 ( KM) 平均边长 ( M) 测角中误差 ( 〞) 一 级 二 级 注:n

测距相对中误差 测回数 2〞级仪器 6〞级仪器 -- 4 方位角闭合( 〞) 10√n 16√n 差导线全长度相对闭合差 ≤1/15000 ≤1/10000 2.0 1.0 100~300 100~200 5 8 1/30000 1/14000 3 2 为测站数.

8.2.6 当采用三角形作为场区控制网时, 其主要技术要求应测符合表8.2.6的规定. 表8.2.6 场区三角形网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 级 边 长 ( m) 一 级 二 级 300~500 100~300 测角中误差(〞) 5 8 测边相对中误差 1/40000 1/20000 最弱边长相对中误差 ≤1/20000 ≤1/10000 测 回 数 2〞级仪器 3 2 6〞级仪器 -- 4 三角形最大闭合差(〞) 15 24 8.2.7 当采用GPS网作为场区控制网时, 其主要技术要求应测符合表8.2.7的规定.

表8.2.7 场区GPS网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 级 一 级 一 级 边长(m) 300~500 100~300 固定误差A(mm) ≤5 比例误差系数B(mm/Km) ≤5 边长相对中误差 ≤1/40000 ≤1/20000 8.2.8场区导线网﹑三角形网及GPS网测量的其他技术要求,可按本规范第3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Ⅱ) 场 区 高 程 控 制 网

8.2.9场高程控制网,应布设成闭合环线﹑附合路线或结点网.

8.2.10 大中型施工项目的场区高程测量精度,不应低于三等水准. 其主要技术要求,应按本规范

第4.2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8.2.11 场区水准点,可单独布设在场地相对稳定的区域,也可设置在平面控制点的标石上. 水准点间距宜小于1Km,距离建(构)筑物不宜小于25m,距离回填土边线不宜小于15m.

8.2.12 施工中,当少数高程控制点标石不能保存时,应将其高程引测至稳固的建(构)筑物上, 引测的精度,不应低于原高程点的精度等级. 8.3 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测量 (Ⅰ) 建筑物施工控制网

8.3.1

建筑物施工控制网,应根据建筑物的设计形式和特点,布设成十字轴线或矩形控制网.施工控制网的定位应符合本章8.1.6条的规定,民用建筑物施工控制网也可根据建筑红线定位.

8.3.2 建筑物施工平面控制网, 应根据建筑物的分布﹑结构﹑高度﹑基础埋深和机械设备传动的连接方式﹑生产工艺的连续程度,分别布设一级或二级控制网.其主要技术要求,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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