⑻.吊运化学危险品,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
例》有关规定。
⑼.工作结束后,所使用的绳索吊具应放置在规定的地点,加强维护保养。
达到报废标准的吊具、索具要及时更换。
十一.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规定:
1. 各单位的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保养,并动员义务消防队员,一起
来做好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2. 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的地方,必要时立标志牌,便于取用。 3. 消防器材的附近不能堆放杂物,保持道路畅通。 4. 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不能用于与消防无关的方面。
5. 要定期检查保养消防器材。检查存放地点是否适当,压力是否合格,机
件是否损坏或出现故障,灭火药剂是否过期等。
6. 消防器材使用后,要立即保养、补充。
7. 对消防水泵,要经常发动,定期试车,保持机械性能良好,以便随时都
能投入使用。
十二.油库安全规定:
1. 油库应有专人负责。闲人免入。 2. 油库应通风良好。
3. 油库重地,严禁烟火。应设“严禁烟火”的警告牌。油库内禁止吸烟,
严禁明火作业及照火照明。
4. 照明设备应良好,应装防爆灯。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的要求,电器开关
应设在室外。
26
5. 在夏季应经常检查油库温度。
6. 使用手动液压泵时,要注意防止碰手,泵体下部要垫好木板,防止滑动
时与地面打火花。
7. 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存放库房内。
8. 油棉纱头布应集中放在加盖的铁桶内,并及时处理。 9. 油库外应有消防设施(灭火器、沙箱)。
10. 有关防火要求应按线路公司防火安全有关规定执行。 11. 油类着火禁止用水扑救。
第八条 劳务队伍安全管理
1、重点加强劳务队伍的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安全宣传教育、劳动保护工作。
2、劳务队伍进场作业前,要对全体成员进行安全综合交底,要有书面记录,双方签证。同时要建立“安全教育卡”,明确教育内容,并要有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签字。
3、施工队每天作业前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交底,日常的安全检查及整改均要有书面记录。
4、新进民工或转岗民工必须要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不可放任民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教育民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特别在危险处要派员进行重点监控。
6、认真审查民工中的电工、焊工、起重工等人员证件是否有效,严禁无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随便拆装、修理电器设施设备和机具。
7、民工使用的手用工具、移动式电动工具、小型机具、碘钨灯、电箱、 氧气、乙炔瓶、麻袋、剩余少量柴汽油禁止混存在一库,严禁带入宿舍。此类物品应归类分别入库,堆放整齐,设专人负责。
8、民工宿舍要卫生整洁、物品堆放整齐,张贴卫生值日表,不准乱接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热毯、电热杯、电炉和带有明火的各类取热器等。
27
9、民工食堂须有卫生许可证,人员必须每年体检,并有健康证。食堂要有卫生清洁值日制度,有排水系统、排油烟装置,要有灭蝇措施。食堂的生熟菜盘、砧板、刀具,以及生熟食要严格分开,防止发生食物中毒。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1、加强对电工、焊工、起重工及架子工的安全宣传教育,督促他们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自觉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各队安全员需根据规定建立健全必要的内业资料。
2、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外地证件必须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在特殊区域或特别危险场所工作,要先进行安全交底,要有可靠的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措施。
3、对所有的施工现场特殊工种,必须按单位、分工种进行登记造册,详细填写已审日期、以下次复审日期,并且每位特种作业人员均有证件(复印件附后),保证每位特种作业人员审证不脱期,对过期不审或审证不合格者,不准从事特种工种作业。 第十条 安全检查
1、项目经理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施工队和劳务分包队伍每天进行“日常”检查,即班前和班中安全检查,班前检查结合交接班进行,经理部安全检查以检查通报的形式公布。班组和各队安全检查以检查记录为准。
2、安全检查标准执行****集团及北京市规定的检查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安全生产联系单”、“安全生产整改通知单”、“安全生产整改指令”三种形式下发,接到整改通知单、“整改指令”的单位必须按“三定原则(定人、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按时回复封闭;不能按时回复封闭的要上报说明,对整改要求置若罔闻、不整改、不回复或造成事故的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3、对业主、监理和上级安全检查中指出的问题,要严肃对待,迅速落实整改,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经理部汇报。 第十一条 安全教育
1、项目队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大点名,时间不少于15分钟,活动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早上。如遇特殊情况,可改在本周其它时间。
28
2、安全大点名的内容:①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对各分包队伍、班组和关键岗位进行安全讲评,根据本周工作对象和新工序布置安全防范重点,强调安全技术交底中的注意事项。②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指示精神,布置“安全月”、“百日安全”等安全活动内容,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分析事故教训和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3、集中安全教育的内容:①本施工项目概况、各工序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通用和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②正在进行和下阶段施工的关键工序,危险岗位或其它相应岗位发生的事故教训及预防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③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所操作机械设备、防护设施、装置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要求。④施工项目可能发生事故的处置预案、处理、紧急救护知识等。⑤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的人员、领导或安全员经常检查教育效果,接受教育的内容、考试成绩要记入安全教育台帐,并经本人签字。 第十三条 安全考核、奖惩办法
1、当月无事故且安全经理奖励800元,常务副经理、书记、副经理、三总师奖励500元,工程部长、安质部长、安全员各发安全奖400元,全员人均奖励50元。
2、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对经理、书记、副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长、安质部长等人员按责任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责令整改或停工,或处以罚款。 ?、进入工地不戴袖标、不穿绝缘鞋,每人每次罚款50元,一次发现有5人以上不戴袖标的不穿绝缘鞋的,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内的罚款。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发现无证作业,每人每次罚款50元。 ?、严格遵守***市地铁的有关规定。
?、劳务分包施工队,要加强内部管理,在施工现场不得随意拨打110或投诉电话,要维护企业形象,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将在工程结帐中扣除。 ?、施工现场内的垃圾、必须装代收回的,而没有收回的处以200~1000元罚款。
?、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凡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用电标准或违返安全规范的,要限期整改,对整改要求不回复、不整改的,处以200~1000元罚款,
29
造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责任。
?、加强对易燃、易爆、压力容器等物品的管理,由于管理混乱造成乙炔瓶、氧气瓶丢失的,或危险品进入现场未做登记的,现有数量和使用数量与台帐不相符的,处以500元以内的罚款。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