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结:机车的备用和解除进行严格的规定,短备由铁路局机车调度批准,长备解除由总公司机车调度批准。 第六章 机车乘务员的管理 ?第二节 人员管理 ?第九十一条 铁路局应依据运输生产实际和发展需要,科学核定机车乘务员定员,合理设置预备率,原则上按12%安排,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但不超过16%。铁路局年度新增人员计划,对机车乘务员人数实行计划单列。 ?开展机车乘务员百趟安全竞赛活动,充分调动机车乘务员严格执行作业标准的积极性。
?(运细)第71条 机车乘务员配置核定标准的补充规定: ?1.月劳动工时为166.6小时,机车乘务员预备率原则上按12%安排,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但不超过16%。由于任务增加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缺员时,机务段应制定相应措施,提出配置计划,
?及时向铁路局报告,按有关规定补充。 ?(运细)第72条 备用机车乘务人员管理的补充规定: ?备用机车乘务人员分为特备与备用两种。特备人员根据局调度命令安排,特备人员必须纳入待乘计划,保证随叫随到;备用人员可相对固定,也可动态备用。 ?(运细)第73条 机车乘务员配班管理的补充规定: ?1.机车乘务员日常实行优秀(A)、良好(B)、一般(C) ?差(D)四类管理,在名牌上标识。指导司机每月对指导组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并及时调整本指导组人员分类。 ?2.机车乘务员配班应遵守下列规定: ?提职时间不足两年的司机不得配一班。
?不同指导组人员不得配一班。特殊情况,需跨指导组配班时,配班的流程、措施有机务段制定。
?关键人、C类、D类人员不得相互配班、同类配班。
小结:166.6小时如何计算? 请看下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