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区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实施细则

2019-08-17 13:3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栖霞区关于深入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栖政字〔2014〕213号)文件精神,规范大学生就业创业具体政策办理流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区青年大学生创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大创办”)负责本细则的具体实施工作。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将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强化工作责任,确保大学生就业创业目标顺利完成。

第二章政策兑现和办理流程

第三条 本政策所称大学生,是指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含海外留学人员),在栖霞区范围内初创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从事非国家禁止、限制创业项目,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第四条 南京青年大学生大创证的申领与办理。

(一)申领条件。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含海外留学人员);有创业项目意向计划书并基本可行。

(二)申报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创业项目意向计划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区大创办在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厅设立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证”(以下简称大创证)的申领和审核发放,并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服务。

海外留学青年大学生在宁自主创业申领大创证,在市“大创办”服务窗口统一受理。

青年大学生创业凭大创证享受各项扶持政策。 第五条 带动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大学生创办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在初创期内(指企业注册成立2个年度内),新招用毕业2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的,可给予用人单位1000元/人的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用人单位向工商注册地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或所在创业平台提出申请,填写《栖霞区大学生创业项目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及《栖霞区大学生创业项目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1、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所招用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或创业平台按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意后报区大创办复核,符合条件的,区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资金。

第六条 岗前培训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辖区企业对所招用栖霞户籍高校毕业生开展岗前培训,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可给予企业一次性500元/人的岗前培训补贴。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企业在开展岗前培训前须向工商注册地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或所在创业平台办理培训备案手续,培训结束后提出补贴申请,填写《栖霞区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补贴申请表》(见附件3)及《栖霞区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人员花名册》(见附件4),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参培人员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或创业平台按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意后报区大创办复核,符合条件的,区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资金。

第七条 就业援助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有就业愿望的栖霞户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名单为准),求职期间(毕业1年内)可给予每月500元的就业援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向户籍地所在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填写《栖霞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补贴申请表》(见附件5),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困难证明材料;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按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意后报区大创办复核,符合条件的,区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资金。

第八条 创业综合补贴 (一)一次性开业补贴 1、补贴对象及标准

在栖霞区注册经营的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可按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

2、申报程序及材料

创业项目向工商注册地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或所在创业平台提出申请,填写《栖霞区大学生创业项目开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6),并提供以下材料:

(1)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纳税证明(个体工商户可凭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或创业平台按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意后报区大创办复核,符合条件的,区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资金。

(二)预孵化期补贴 1、补贴对象及标准

在栖霞区创业平台注册经营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或落户栖霞区的南京市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在注册经营6个月内无法实现盈利,可按3000元/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预孵化期补贴。

2、申报程序及材料

创业项目向工商注册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或创业平台提出申请,填写《栖霞区大学生创业项目预孵化期补贴申请表》(见附件7),并提供以下材料:

(1)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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