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平台建设方案和工作方案;2011年,解析交换中心、搜索服务中心基础建设完成,启动各应用子平台试点、多式联运平台建设和平台标准制订工作;2012年,主节点和各应用子平台建设基本完成。
加快项目立项工作,进一步明确投资主体、建设及运营模式、参与建设及服务单位等。开展工商、税务、海关、外经贸(口岸)、检验检疫等跨部门物流系统信息的协同管理,推动公共与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共享和“一站式”电子政务。加快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等物流运输系统“一站式”信息建设,完善物流对制造、商贸、消费、公共服务等领域的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南方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与全国性及国际性特别是亚太相关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对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六、文化强省建设工程
全面推进文化建设,培育广东人文精神,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现代文化传播体系,提升文化软实力。 (一)文化共建共享工程。
整合珠三角地区文化资源,构建珠三角地区都市文化生活圈,打造全国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2010年,启动建设珠三角地区地方文献资源共建共享网络平台、数字图书馆联盟、文化资源数据库、省级馆藏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系统,联合开发文化遗产精品旅游线路,评选文化旅游示范单位。2011年,启动珠三角地区演艺联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联动协查机制建设,开展优秀艺术作品巡演、巡展,增加和拓展流动博物馆服务,联合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交流活动。2012年底前,珠三角地区地方文献资源共建共享网络平台、数字图书馆联盟投入使用,基本覆盖广东公共文化、教育、科技三大系统图书馆馆藏,并与联合参考咨询与文献传递网无缝对接,实现数字图书“网上一卡通”,基本完成珠三角地区文化资源数据库、省级馆藏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省文化厅牵头)
(二)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重点发展文化创意、平面传媒等文化服务业,着力培育文化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创新型文化企业,建设珠江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圈、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实验园区以及粤台两岸文化产业园,建设一批文化创意研发中心。繁荣发展文学艺术,每年推出一批在国际国内具有广泛影响的优秀文艺作品,使广东成为引领时代潮流的文艺精品生产基地。2010年,制订《广东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10-2015年)》,研究确定重点扶持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园区、基地和实施文化消费补贴计划,完成设立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广东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等工作。2012年,基本完成全省连锁经营、覆盖城乡的出版物发行网络、广电网络、数字电影院线和演出院线网络建设以及文化会展、交易和投融资三大平台建设。(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牵头) (三)重点文化标志性设施建设。
新建一批代表广东文化形象的标志性文化设施,重点建设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广东人民艺术中心、广东当代美术馆、广东美术馆改扩建工程、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改扩建二期工程、广东省文物保护科技中心、广东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2010年组织做好项目申报立项,2011年争取部分项目开工建设,2012年争取过半项目开工建设。(省文化厅牵头) 七、粤港澳紧密合作拓展工程
落实《关于推进与港澳更紧密合作的决定》和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深化各领域更紧密合作,加快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社会、文化、生活等多方面共同发展,携手打造亚太地区最具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推动三地实现长期的繁荣稳定与和谐发展。
(一)加快推进CEPA和产业合作。
积极推动香港现代服务业进入广东拓展发展空间,加快广东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服务水平提升。深化粤港产业链条分工合作,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协作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全面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探索推进资本项目人民币结算,完善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机制。联合推广“一程多站”旅游线路,搭
建粤港澳服务外包合作平台。粤港澳三方加强职业资格鉴定合作,推进银行、证券、保险、会计、法律、教育、医疗等领域等从业资格互认,2012年实现香港部分专业界别人士来我省执业。(省港澳办牵头) (二)积极开展社会民生领域合作。
全面加强与港澳在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合作。开展粤港澳高等学校“2+2”、“2+1”等模式的联合办学,推进粤港澳高等学校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和粤港澳高等学校联合创新平台建设。制订粤港澳合作办学管理办法。重点支持广州、深圳、东莞等市与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和香港科技大学等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鼓励港澳服务提供者在我省以独资、合资、合作的方式,兴办高端专科医院和大型综合医院,将港澳资本在粤独资开办医院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年底争取有1所合作办学机构获准成立,2-3项合作项目获批,2012年底合作办学机构正式招生,设立1-2所港澳独资医院。(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牵头)
(三)基础设施对接和通关便利化合作。
1. 加快基础设施对接。重点抓好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速铁路、广珠城际轨道、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广珠西线高速公路三期等工程建设;支持和鼓励粤港港航企业在开辟粤港跨境客、货运水路航线等方面加强合作;加强水资源基础网络建设。2010年深圳东部过境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广深港高速铁路广州至深圳北段建成,完成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湛江等港口与香港邮轮的挂港合作研究。2011年东江水资源水量水质监控系统主体工程建成。2012年广深港高速铁路福田段建成。(省发展改革委、省港澳办等牵头)
2. 创新通关便利模式。推广人员“自助式”通关,探索货物“单一窗口”和车辆“一站式”电子验放模式,2011年启动“单一窗口”通关模式的可行性研究并试点,力争2012年底前取得突破。推进海关查验结果参考互认及双方海关所需资料格式与数据模式的统一,减少双方海关对进出境货物重复检验。积极推进皇岗、文锦渡、拱北、横琴口岸改扩建工程和珠海跨境工业区专用口岸增加附属功能等。(省口岸办、省港澳办、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牵头)
八、珠三角生态体系建设工程
统筹区域自然生态系统建设,整合自然生态资源和绿色开敞空间,优化区域生态格局。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整治,维护区域环境安全,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珠三角环境综合整治。
1. 重大跨界水污染治理。大力推进珠三角地区重点河流和河涌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重点推进淡水河、石马河、茅洲河等界河及跨界河流治理。淡水河2010年底,流域内各镇均建成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4万吨/日,完成截污干管工程,水质基本达到V类;2011年底,完善污水处理配套管网,综合污染指数持续稳定下降;2012年底,全部关闭或转移流域内规模化养猪场,总体水质达到或优于Ⅴ类。石马河2010年底,流域内深圳、东莞市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处理率达到80%以上;2011年底,完成东莞市流域内已建成的12座污水处理厂的配套干、支管建设;2012年底,新建成10座日处理能力为67. 5万吨的污水处理设施,水质基本达到Ⅴ类。茅洲河2010年底前完成应急清淤清障和界河岸线划定,2011年完成综合整治前期工作,2012年全面开工建设。(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牵头)
2. 区域大气复合污染治理。重点推进电厂降氮脱硝设施改造、工业锅炉污染治理和油库、加油站、油罐车等油气回收治理工程。2010年底,广州市率先完成在役所有燃煤火电机组降氮脱硝设施改造,珠三角地区40%的锅炉完成淘汰和治理,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市基本完成油气回收治理;2011年底,广州、佛山、江门、东莞、中山等市全部完成工业锅炉的淘汰和治理;2012年底,珠三角地区全部完成在役30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降氮脱硝设施改造、工业锅炉污染治理和油气回收治理工程。
制定实施广东省燃煤火电厂脱硝工作方案,推动出台燃煤火电厂脱硝电价优惠政策。严格实施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区域热电联供机组改造
建设,推进区域集中供热供气。对未能按时完成油气回收治理的企业和车辆,不予发放排污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省环境保护厅牵头) (二)构筑区域生态屏障和生态园林绿化体系。
以珠三角地区北部连绵山体森林为主体,构筑森林生态屏障带;以南部近海水域海岸带和近海岛屿组成南部沿海绿色生态防护带。优先保护“生态高地”,实施生态共同保育,合力构筑整体联结的生态安全体系。全面提升珠三角地区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实施生态化重点园林绿化工程,营造多样性的城市生态景观。与绿道网紧密结合,形成珠三角城市绿地系统,打造国内领先的区域生态园林绿化体系。2012年珠三角地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49.8%.(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牵头) 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
加快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珠三角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打造全国高水平、高品质社会事业发展示范区。
(一)社会保障均等化。
增加对社会保险、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生活保障等基本保障方面的投入。扩大社会保障卡覆盖面,加快社会保障卡通用平台建设。扩大城镇企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全面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2010年底前,广州、深圳、珠海、中山等市完成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试点,社会保障卡覆盖城乡,持有率达到40%,试点市实现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市结算。2012年初步实现不同群体生活保障制度的对接,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转移、制度可衔接、财务可持续;初步建立珠三角地区一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医疗保障服务在区域内流转顺畅,待遇互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牵头) (二)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