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的费用索赔申请经复核: □不同意此项索赔,具体意见见附件。 □同意此项索赔,索赔金额的计算,由造价工程师复核。 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审核意见: □不同意此项索赔。 □同意此项索赔,与本期进度款同期支付。 造价工程师 日 期 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 期 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 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
表—12—7
现场签证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编号: 施工单位 日 期 致: (发包人全称) 根据 (指令人姓名) 年 月 日的口头指令或你方 (或监理人) 年 月 日的书面通知,我方要求完成此项工作应支付价款金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请予核准。 附:1.签证事由及原因: 2.附图及计算式: 承包人(章) 承包人代表 日 期 复核意见: 你方提出的此项签证申请申请经复核: □不同意此项签证,具体意见见附件。 □同意此项签证,签证金额的计算,由造价工程师复核。 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审核意见: □不同意此项签证赔。 复核意见: □此项签证按承包人中标的计日工单价计算,金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 □此项签证因无计日工单价,金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 造价工程师 日 期 □同意此项签证,价款与本期进度款同期支付。 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 期 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 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监理人)的口头或书面通知后填写,发包人、监
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
表—12—8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1 1.1 1.2 (1) (2) (3) 1.3 1.4 1.5 2 规费 工程排污费 社会保障费 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工程定额测定费 税金 项目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合 计 计算基础 费 率(%) 金 额(元) 注: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计算基
础”可为“直接费”
“人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
表—13
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编号:
致: (发包人全称) 我方于 至 期间已完成了 工作,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本期的工程价款为(大写) 元,(小写) 元,请予核准。 承包人(章)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名 称 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 本周期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本周期完成的计日工金额 本周期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本周期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本周期应抵扣的预付款 本周期应扣减的质保金 本周期应增加或扣减的其他金额 本周期实际应支付的工程价款 金额(元) 承包人代表 日 期 复核意见: 复核意见: □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相符,修改意见见附件。 你方提出的支付申请经复核,本周期已完成□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工程价款为(大写) 元,(小写) 程师复核。 元,本期间应支付金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 监理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 日 期 日 期 审核意见: □不同意。 □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15天内。 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 期 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 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
表—14
5.2 计价表格使用规定
5.2.1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宜采用统一格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在本规范计价表格的基础上补充完善。 5.2.2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量清单编制使用表格包括:封—1、表—01、表—08、表—10、表—11、表—12(不含 表—12—6~表—12—8)、表—13。
2 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造价员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有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
备注 3 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5.2.3 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标格:
1)招标控制价使用表格包括:封—2、表—01、表—02、表—03、表—04、表—08、表—09、
表—10、表—11、表—12(不含表—12—6~表—12—8)、表—13。
2)投标报价使用的表格包括:封—3、表—01、表—02、表—03、表—04、表—08、表—09、
表—10、表—11、表—12(不含表—12—6~表—12—8)、表—13。
3)竣工结算使用的表格包括:封—4、表—01、表—05、表—06、表—07、表—08、表—09、
表—10、表—11、表—12、表—13、表—14。
2 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除承包人自行编制的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外,受委托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若为造价员编制的,应有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人盖章。 3 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合同工期、实际工期、施工现场及变化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的特点、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编制依据等。
5.2.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5.2.5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附录A~F——另列)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该”,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附件: 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 ,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简单的总结规律如下表: 有顶盖 加以利用 有围护2.2m及其以上不足2.2m计算1/2 维护结构外围结构 全部计算 面积 有顶盖 加以利用 无围护场馆的全部计走廊等计算1/2 结构底板水平结构 算投影面积 结构底板水平面积 面积/投影面积 斜屋顶 有围护2.1m及其以上结构 全部计算 阳台 无顶盖 不管是否有围护不计算 利用 结构 无顶盖 不管是否无围护不计算 利用 结构 王双增的空间http://1120712305.qzone.qq.com/ 加以利用 1.2--2.1m计算1/2。1.2m以下不计算 计算1/2 不计算 不计算 维护结构外围面积 投影面积 (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以上两种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
面积。
(4)多层建筑物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