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E
竣 工 资 料 移 交 申 请 表
申请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工 程 项 目 名 称 单 位 工 程 本单位移交资料共 卷,其中文字 卷,图纸 卷, 照片 张。 移 交 资 料 概 况 案卷目录 页,卷内目录 页。 单位负责人: 单 位 自 检 说 明 专工(技术员): 盖章: 监理单位 技术负责人: 监 理 意 见 盖章 日期 项 目 部 意 见 项目部工程 技术负责人: 盖章 日期 备 注 移交单位: 接收单位: 移 交 人: 接 收 人: 移交时间: 接收时间:
26
附录F
X X X 工程
档 案 移 交 清 册
移交单位:
移 交 人:
接收单位:
接 交 人:
时间: 年
共计 日
卷
27
月
附录G
35 15 档 号 序号 10 10
档号章式样(单位统一为mm)
28
附录H
设备开箱资料管理制度
一、根据国档(1998)4号文件规定,档案人员参加设备开箱,以使开箱资料能及时归档,保证设备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二、工程建设期间,设备到货开箱时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并由总承包项目部物资部通知档案人员到现场参加设备开箱
三、现场设备开箱,物资部应至少提前一小时通知档案室,否则因档案人员不在现场而发生设备资料丢失、损坏以及份数不足的情况,由物资部承担全部责任,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反之,若档案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到现场参加开箱验收,因此出现的问题由档案人员负责。 四、现场设备开箱,档案人员收集应归档的份数,工程部专工负责查验文件材料、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对查验结果,须由参加验收的各方单位签字。设备开箱单未经档案人员验收签字:
1、建设单位订货的设备,建设单位负责,财务部门不予结算货款。 2、总承包方订货的设备,总承包方负责,财务部门不予结算货款。 五、开箱时,若发现装箱资料不全,要查明原因。如果是供货单位的问题,则由物资部负责追讨:如果是施工单位擅自单方面开箱,带走设备资料,则由此造成的设备问题和资料份数问题全部按照与厂家签定的合同条款考核施工单位,情节严重的要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并由其负责赔偿因违规带来的损失。
六、开箱后,设备的合格证,无论是随机放置,还是随设备挂置,都由物资部负责收回交档案室。开箱所得的文件材料、技术资料,首先要保证资料室的归档份数。
七、档案人员应做好每次开箱的收集、整编、统计工作。
八、已归档的设备档案概不外借,若在管理和使用中发生损坏或丢失,档案室可以提供资料有偿服务。
29
X X X 工程
管 理 办 法
(讨论稿)
30
档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