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 20 31
6.12 交流通过电线开关在120V交流时额定为:1、3、6、10或15A。
7 标记 7.1 概述
7.1.1 一般用途开关应明显标记以下:
a)制造商的名称或商标,或其他对产皮负责的组织机构的识别标记; b)电气额定值;或
c)在开关或最小的包装单位上标记目录号或其他相当的标记。
7.1.2 在带有No.6接线螺钉(螺帽直径小于7.0mm(0.276英寸))的一般用途开关上标明信息,以便最多使用No.12AWG及类似线的信息清晰可见。
7.1.3 按5.2.21(b)对地全电势试验、额定为250V的交流/直流开关应标记电压额定250V(双下划线)。
7.1.4 按5.2.21(b)中例外进行试验的、额定为250V的交流/直流开关不应在其下划线也不能在开关上标记它用对地全电势进行了试验。
7.1.5 用于装配在软线上的悬挂或通过电线开关应在装置或单独的装运纸箱上有以下信息: a)安装软线的类型(如类型S,SJ,SJT,HPN,SPT和类似类型)。如果电线的所有类型可被装置使用,则电线证明可为电线系列的属名(如超负荷工作状态电线,真空吸尘器电线、平行电线或类似)。
b)导线尺寸; c)导线总数;和
d)总电线直径范围。
例外:如果开关用于OEM装配集合,一箱中不止一个,则信息可在填充单或最小装运纸箱上给出。
7.1.6 7.1.5中提及的标记可以使用缩写的格式(如电线尺寸18/3/3到14/3SJ,直径0.230-0.450英寸)。导线尺寸,导线总数,和总直径可能包括在相关的电线类型中。作为选择,接线量规可能以硬模冲孔的形式包含在最小的单位纸箱上。
7.1.7 另外,其他要求的标记,用于装配在软线上的带插销(无螺纹)接线端的悬挂或通过电线开关,应带有说明卡片。卡片应附在开关上,在运送、交付或操作过程中不易被移去或撕碎。可使用硬质泡沫塑料衬垫包装或类似物将材料固定到装置。不能仅靠摩擦力将说明卡帖附在接线装置。卡片应标记有:
a)装配装置到电线的说明书。应含详情,包括图形表示,以便无经验的人进行装配; b)应有“CAUTION”(注意)和以下或相当的句子:“为降低着火危险或电击,不要剥线—切除电线末端”,以及其他有关电线处理的特殊说明;
c)有关所使用电线的类型说明。应带有电线类型的描述,包括物理上的描述,但非使用用途除外(例如,“不与类型TPT额外的软线如在电气剔须刀使用的电线一起使用”)。有些电线组不可被标记区别。
d)电气额定,如过开关电流额定大于等于电线额定,则应标记电线的安培额定(如伏特和安培或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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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 20 32
7.2 附加标记
7.2.1 除表15给出的额定外,一般用途交流开关还可标出附加额定值,如“用于(A)最大满载电流的电动机负载,但不超过(B)”。上述所名条纹中的(A)和(B)的具体值应按表16的规定选填。标记应在开关上、开关的标签上、最小纸箱上或每个开关的备用包装上。
表15 对不同电压下的开关安培额定(见5.2.12,7.2.1)
交流额定 安培额定 A 15 20 30 15 20 30 20/15 30/15 30/20 15 20 30 交流电压 V 120 120 120 120—277 b 120-277 b 120-277 b 120—277 b 120-277 b 120-277b347 347 347 最大满载负载发电机电流 A 12 16 24 12 16 24 16/12 24/12 24/16 e交流/直流额定 安培额定,A 电压,直流 额定设计 125V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 3 d - 5 d - 5 d或6 d - - - 10 d - - - 20 d - - - 30 d 40 d - - - 60d- 250V - - - 2 d - 3 d 5 - 5 d 5 d 10 - 10 d 10 d 20 - 20 d 20 20 d 30 - 30 d 30 60 600V 1 - 2 - 3 - 3 5 - - 5 10 - - 10 20 - - - 20 30 - - - 无 e无 e无 a)开关应带有这些额定。 b)额定在120V-277V 交流的开关,可用于电压在120V和277V 交流之间,安培额定不超过上述的电动机电路。 c)额定B和D仅适用于3 位、4位、2路、3路或固定装置开关。 d)所示的电流额定在125V时,在附加“T”额定时可用作电流额定。 e)不用于电动机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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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 20 33
表16— 附加额定中标记的值
开关额定 安培 15 15 20 20 30 30 伏特 120 120-277 120 120-277 120 120-277 A 12 12 16 16 24 24 附加额定 B 1/2hp 1/2hp,120V; 2hp,240V 1hp 1hp,120V; 2hp,240V 2hp 2hp
7.2.2 带插入(无螺纹)接线端的开关应标记有:
a)在安装中易识别的用于连接电线的尺寸说明;
b)在接线和重接线中易识别的、见电线从接线端拆除的说明; c)使用“仅No.14 AWG实心铜导线”;以及
d)在安装中易识别的、从导线上剥离绝缘层长度的说明。
7.2.3 用于控制多于一个电路的一般用途开关应标有控制电路数的标记。另外,在开关上、最小的纸箱上、如为硬质泡沫塑料衬垫包装,在纸片上或开关的填充单包装是上应提供多重连接的电路图。
7.3 位置
7.3.1 在7.1.1中规定的标记(用于一般用途开关)在开关安装后应清晰可见。识别标记或开关的电气额定不能标记在可拆卸的塑料耳上,除非这些标志在开关其他地方也有标记。
7.3.2 标记的施加应:
a)对于暗装式开关,应标在辅助面板或安装纽带上;或
b)对有整体结构暗装面板或绝缘材料的出线盒盖的开关,在面板或盖的内侧;或 c)对于带可拆卸性、瓷的或其他绝缘盖的明装式开关,应在面板或盖的内侧;或 d)对于生产商的商标,可标在开关的按钮或旋钮上。
7.4 钨丝灯
7.4.1 用于控制钨丝灯的交流/直流开关,应标记“T”,指明开关仅适用于额定值125V。
7.4.2对于在交流电路中控制钨丝灯的交流/直流开关,应标记“L”,指明开关仅适用于额定值125V或250V。
7.5 交流识别
7.5.1仅用于交流电路中使用的一般用途开关,应标记“AC”或“~”或频率标记(例如,“60hz”)或相数标记(均为电气额定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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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开关接线头限制 7.6.1没有标记“CO/ALR”且有安装在标准出线盒措施的、额定在20A内的开关应按照7.6.2进行标记。此标记仅施加于安装在固定接线系统(支路)装置上。
7.6.2开关的单独包装标签或说明单应标记至少一个以下信息:
a)“Notice – Use only copper or copper-clad wire with this device”(注意—此装置仅使用铜或镀铜线);
b)”Notice – Connect only copper or copper-clad wire to this device”(注意—此装置仅连接铜或镀铜线);
c)”Notice – Use only devices marked CO/ALR with aluminum wire”(注意— 使使用标有CO/ALR且使用铝线的开关);
d)””Caution – Use with copper wire only”(警告— 仅使用铜线)。 例外:如果装置本身带有标记,应使用一个7.6.4中缩写标记。
7.6.3 7.6.2中的标记应位于:
a)对于单独包装的装置,标志应标于装置、填充单、可移动标签或装置上的标签或装置纸箱上;
b)对于OEM-shipped(OEM货运)装置,标准应标在装置上。在装有多于一个装置的纸箱上标记“OEC-shipped”,但直接销售的、含2个装置的单独包装除外。
7.6.4 如果装置上有7.6.1的标记,应使用以下缩写标记以便表明开关可与铜或镀铜线使用。标记应清晰,字母高至少1.6mm(1/16英寸)。
a)“Use copper wire only”(仅使用铜线); b)“Cu wire only” (仅使用铜线);
c)”Use copper or copper-clad wire only”; (仅使用铜或镀铜线);或 d)“Cu and Cu-clad wire only” (仅使用铜或镀铜线);和 e)图3给出的符号。
7.6.5 当标记为模制时,图3中描绘的标记中的圆和杠的条纹的厚度和宽度应为圆内字母的条纹的2倍。
7.6.6 如能达到等效目的,则可使用其他方法(如,印模,标签或其他类似方法)进行标记。
7.6.7 除要求有相当明显程度的警句外,在所有的情形下,这个标志应比其他任何标记明显。
7.6.8 条款4.5.3.19中所描述的单独包装的一般用途瞬动开关应带有其自带的加压电缆连接其的使用说明。这些说明应包括以下:
a)绝缘带长度;
b)电线尺寸和开关应用时连接使用的集合;
c)如为AL-CU电线连接器,应使用语句“仅适用干燥位置”,或类似语句; d)如为铜线连接器,则应使用语句“仅与铜线一起适用”。 这些说明应直接施加在包装上或施加在包装内的单内。
7.6.9 交流门开关,如其额定为伏特,在其安装后应清晰可见其标语:“仅与白炽灯一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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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0 不用于控制白炽灯的、额定为347V的交流开关,或3位或瞬动交流开关应明显地标有以下信息:
“CAUTION:NOT FOR CONTROL OF INCANDESCENT LUMINARIES”(警告:不用于控制白炽灯); 和
“ATTENTION: PAS POUR LA COMMANDE DE LUMINARIES A INCANDESCENCE”或图4中规定出的符号。
7.6.11当标记为模制时,图4中描绘的标记中的圆和杠的条纹的厚度和宽度应为圆内字母的条纹的2倍。
7.6.12如能达到等效目的,则可使用其他方法(如,印模,标签或其他类似方法)进行标记。
7.6.13在所有的情形下,这个标志应比其他任何标记明显,除要求有相当明显程度的警句外。
8 不与单独出线盒一起使用的独立开关 8.1概述
8.1.1 对于不带单独出线盒的暗装式安装和连接一个或多个非金属铠装电缆(含铜线), 8.2和8.4中的要求适用于额定为15A和20A,125V和50V的独立一般用途开关。其使用应符合国家电气代码或CEC 第1部分并主要在活动房屋、娱乐交通工具、人造建筑物和框架结构中使用。
8.2 构造 8.2.1 概述
8.2.1.1 独立开关应符合本标准的相应的结构要求,如8.2.2-8.2.7中要求。
8.2.2 间距
8.2.2.1 相反极性的带电部件之间和带电部件和识别(接地)金属部件之间的通过空气的间距至少为1.6mm(1/16英寸),通过表面的间距至少为3.2mm(1/8英寸)。
8.2.3 绝缘材料
8.2.3.1 用于支撑的材料应为绝缘材料,从带电部件和电缆覆盖物的任意部分的拆除罩壳应为表17的材料,或满足以下要求的绝缘材料:
a)在最厚的位置,材料的温度指数至少为80℃(176℉)或类似材料;
b)罩壳材料的高安培电弧点火(HAI)至少为30电弧,热灼丝测试(HWI)指数至少为15秒;
c)罩壳材料的易燃分级至少为V-2或符合8.3.11样品易燃测试的要求。
表17 绝缘材料 材料属名 模制酚醛树脂(a) 模制三聚氰胺(a) 模制三聚氰胺-酚醛树脂(a) 模制]甲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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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制醇酸树脂(a) 模制环氧树脂(a,b) 模制己二烯酞酸脂(a) 模制聚脂纤维(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