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工程任务和规模 5.1 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和任务
5.1.1 概述工程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划、社会经济现状和自然、地理、资源情况,水利水电建设现状,其他重要建设项目。
5.1.2 概述工程所在河流的规划成果及有关审查主要结论,以及项目建议书阶段方案、成果和审批意见。
5.1.3 阐明工程所在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工程在江河治理开发与总体布局中的地位与作用。
5.1.4 论述防洪(潮、凌)、治涝、河道与河口整治工程,灌溉、供(调)水工程及水力发电工程建设的必要性与迫切性。阐明本项目在改善航运、防止水土流失、促进旅游开发和水产养殖等方面的作用与效益。
5.1.5 说明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议书建设任务的批复,分析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部门对工程综合利用方面的要求,结合工程条件,统筹协调各部门要求,确定工程的开发目标及任务的主次顺序。
5.2 防洪
5.2.1 概述本地区自然经济社会概况和发展规划,以及流域洪水特性、实测洪水和历史洪水、洪灾情况、防洪现状和防洪要求。
5.2.2 说明本地区洪水组成、防洪工程体系总体布局、主要防洪工程的作用及洪水调度运用原则。
5.2.3 分析不同防护对象要求,确定工程的防洪保护范围、防洪保护对象和防洪标准。
5.2.4 确定防洪工程总体布局、主要建设内容和工程措施。 5.2.5 堤防工程规模论证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说明堤防工程保护的范围和保护内容。
2 简述堤防沿革、断面型式及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的数量、种类和毁损情况,以及跨河建筑物与堤防的关系。
3 确定堤防治理的范围、原则和设计标准,基本选定堤防整治工程措施。 4 确定各河段的安全泄量和控制断面设计水位,复核现状河道堤防的行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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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
5 选定河道堤线、堤距,基本选定行洪断面型式,推算洪水水面线。新建堤防的堤线布置和堤距要根据河道形态、行洪要求、两岸占地、堤型选择等情况进行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后选定。
6 基本选定堤防整治工程规模,跨河、穿堤建筑物位置与规模。 7 研究河道主槽和滩地行洪方式及规模,基本确定滩地防护措施。 8 选定新开分洪河道和堤防的线路,基本选定工程规模。 9 基本确定河道清障的范围、清理对象和措施。 10 对感潮河段,应分析潮位对行洪的影响。
11 对有防凌要求的河道,应分析冰凌特性,基本确定防凌流量、水位,综合考虑防洪、防凌要求,基本确定防凌工程规模,初拟防凌运用方式。 5.2.6 蓄、滞洪区工程规模论证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说明蓄、滞洪区的任务、范围、启用标准和控制运用条件。 2 确定蓄、滞洪区的面积、设计水位、及库容、分洪水位和流量。 3 确定蓄、滞洪区挡水、进水、退水及连接工程的总体布局。 4 确定骨干工程规模和主要参数。
5 制定蓄、滞洪区调度运用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洪计算和回水计算,提出各控制点水位。
6 初步确定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和工程管理规划方案。 5.2.7 水库工程规模论证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说明下游防洪要求,确定防洪控制断面的允许安全泄量或防洪水位。 2 基本选定水库控制泄量和防洪库容。
3 基本确定水库工程防洪调度运用原则,对于梯级水库,应基本确定梯级洪水联合调节原则。
4 说明调洪计算采用的基本资料和方法,
5 说明汛期限制水位选择的原则与范围,分析库区淹没范围、重要淹没对象及制约条件、移民安置难度以及工程建设与地质条件,通过技术经济综合比较,选定汛期限制水位。基本选定防洪高水位、泄水建筑物规模及其他特征水位。
6 必要时,基本选定分期汛期限制水位。
7 有防凌要求的水库,应分析库区和河道的冰凌特性与防凌要求,基本选定防凌库容,提出防凌调度运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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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 分析水库防洪效果和防洪影响。
5.3 治涝
5.3.1 概述涝区的自然经济社会概况和发展规划、涝区水系和地形特点,说明治涝区降雨、涝水特性、涝灾情况及成因,以及治涝工程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5.3.2 说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水利规划和治涝要求,确定治涝区范围,基本确定治涝分区。
5.3.3 分析不同保护对象的排涝要求和治涝工程的效益费用情况,分析确定治涝标准和治理原则;对整体和局部、干流和支流的治涝标准应进行协调。 5.3.4 分析地区洪涝水遭遇情况,确定洪涝水调度原则及排水河道、承泄区、滞涝区和排水方式,选定治涝工程总体布局和主要建设内容。
5.3.5 分析排涝模数,确定排涝流量;选定骨干排涝河道(渠道)、涵闸和堤防的设计水位与设计流量,承泄区水位和滞泄区水位、容积,以及排涝泵站设计水位、流量、装机容量和主要参数。 5.3.6 基本确定治涝工程调度运用方式。 5.3.7 初选排水典型区布置。
5.4 河道及河口整治
5.4.1 概述流域和本地区的自然经济社会概况,河道及河口整治现状和规划,对通航河道,应阐明航运现状和有关规划,说明地区暴雨、洪水、台风、潮汐、泥沙等特性和地形地质条件。 5.4.2 确定河道及河口整治范围。
5.4.3 分析治理河段的重要性和上、下游治理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治理河段的治理标准,选定治理河段的设计水(潮)位、设计流量和设计河宽。 5.4.4 说明水文、泥沙特性,分析河床、河口演变规律及河势发展趋势,选定治导线。
5.4.5 综合分析岸线利用、土地开发、防洪除险、水资源利用等要求,通过技术经济综合比较,选定河道、河口整治工程总体布局、重要河段控制节点位置和挡水(潮)堤线,以及主要建设内容和工程措施。
挡水(潮)堤线择要满足总体整治要求,对水流、潮流形态复杂的河口整治工程,应进行专题研究和河工模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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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 确定控导工程、河道疏浚、新建和加固堤防(海堤)、河口挡洪(潮)闸等工程的规模和主要参数。分析河道疏浚、堤防加固对跨河及穿堤建筑物的影响,选定加固改造方案。
5.4.7 对河口挡洪(潮)闸,应分析河道径流、闸下水(潮)流与河势条件及建闸前、后河口泥沙冲淤特性,研究闸下冲刷、防淤措施和调度运行方式,提出对冲刷水量和水资源配置的要求。
5.4.8 对河道、河口围垦工程,应说明垦殖区土地利用、工农业生产、水产养殖等方面的要求;确定垦殖区范围、面积及防洪、挡潮和引水、排水设计标准;确定工程垦区防护和供、排水工程总体布置方案及主要建设内容;选定挡水(潮)堤线、设计洪水位、挡潮水位及挡水(潮)堤、围堤、涵闸等主要工程的规模与主要设计参数。
5.4.9 分析本项目对河道、河口、港湾及其他方面的影响,基本确定影响处理措施与规模。
5.5 灌溉
5.5.1 概述灌溉工程所在地区及灌区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以及灌区土地利用、农业水利、人畜饮水现状和发展规划。 5.5.2 确定灌区范围,基本选定灌溉方式。
5.5.3 调查灌区土地利用现状,进行灌区土地分类和土地利用规划,分析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水土资源状况及综合开发治理要求,通过技术经济综合比较,选定灌溉面积,
5.5.4 确定设计水平年和灌溉设计保证率、灌区人畜饮水供水保证率。 5.5.5 基本确定灌区农林牧业生产结构、作物组成;分析不同作物的灌溉制度、耗水量、需水量及灌区人畜饮水定额与需水量;基本选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出灌区需水总量和年内分配。
5.5.6 分析不同年型、不同水源的可供水量,进行灌区供需水量平衡,提出需供水量和供水过程线。
5.5.7 选定灌溉工程总体布局、主要建设内容及分期实施方案。 5.5.8 水源工程规模论证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说明河道水文径流特性和上、下游规划用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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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水库工程应基本选定满足灌溉用水要求的兴利调节库容,分析正常蓄水位范围,选定正常蓄水位;分析灌区土地分布、灌溉自流条件和水库泥沙淤积情况,基本选定死水位和其他特征水位。
3 直接从河道取水的引水枢纽、泵站工程,应统计分析河道径流供水保证程度,选定设计引水流量和设计水位。
4 说明径流调节计算的基本资料与方法,分析长系列径流调节计算成果,提出灌溉设计引水量、多年平均引水量、灌溉保证率等指标。 5.5.9 灌溉渠道工程规模论证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基本确定干支渠渠线及渠系建筑物的位置。
2 选定骨干灌溉渠道的设计流量,基本确定主要节点设计水位。
3 基本选定渠道交叉建筑物、泵站、灌区内部调蓄水库、泥沙处理、排洪等工程的规模与主要参数。
5.5.10 分析灌区可能产生涝盐、碱(渍)化的原因,结合灌区地形、土壤、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经济条件,初拟灌区水利土壤改良分区,基本选定排水工程的布置、规模和排水方式。
5.5.11 提出典型区田间灌排渠系布置规划。
5.5.12 分析灌区水源工程引水对其他用水户的影响,基本确定补偿措施。
5.6 供水
5.6.1 概述受水区水资源总量和分布情况,说明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城乡用水和现有水源工程供水情况。
5.6.2 说明受水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用水需求,确定供水范围和主要供水目标、供水对象、设计水平年及不同用水对象的供水设计保证率。
5.6.3 说明受水区经济社会和产业结构发展规划,提出节水目标和措施,分析不同水平年各工业部门用水定额和城镇公共用水、生活用水定额。
5.6.4 说明不同用水户对水量、流量和水质的要求,预测不同水平年各部门的需水量、需水总量及过程。
5.6.5 分析受水区不同水平年的规划水源和可供水量,说明受水区当地水资源配置利用原则,对受水区水资源进行供需平衡分析,提出各水平年的缺水量、需供水量和供水过程线,并根据治污规划中提出的污水处理措施分析中水回用量。 5.6.6 论证拟建水源工程不同水平年的可供水量和供水可靠性。对于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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