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2 提出边坡稳定分析的计算方法和成果,并对边坡稳定性进行评价。对于需要治理与加固的边坡,确定边坡治理与加固设计原则,基本选定工程处理措施。 6.10.3 对于需要控制变形的边坡,基本确定控制变形的技术措施。
6.10.4 对于滑坡体、危岩和崩塌体,根据其滑坡类型、诱发因素、滑动体特征,初步选定治理和加固措施。
6.11 灌溉与排水建筑物
6.11.1 基本选定渠首工程、灌溉与排水主要建筑物、调蓄工程的布置、结构型式、控制高程、主要尺寸。
6.11.2 说明灌溉与排水建筑物的流量推算条件和方法,渠首、灌溉与排水建筑物的水位、水力坡降线等水力计算条件和方法,提出初步计算成果;说明取水、分水、控制、泄水、退水等建筑物的过水能力、水力衔接条件和消能防冲计算成果,以及重要的河道与渠道(管、涵)交叉建筑物的冲刷和淤积计算方法及初步分析结果。
6.11.3 说明灌溉与排水主要建筑物、调蓄工程的稳定、应力、变形等计算方法和初步计算成果。
6.11.4 初步选定灌溉与排水主要建筑物、调蓄工程的地基处理措施。 6.11.5 基本确定排沙、抗冰冻等工程措施。 6.11.6 分项列出各建筑物及地基处理工程量。
6.11.7 说明田间工程典型区选取的原则,初步选定典型区田间灌溉与排水渠系布置,计算典型区田间工程的工程量,估算整个灌区田间工程的工程量。
6.12 供水建筑物
6.12.1 基本选定水源工程、输水型式、输水渠系(管、涵)建筑物、交叉建筑物、管道配套建筑物的布置、结构型式、控制高程、主要尺寸。
6.12.2 说明输水渠系(管、涵)建筑物的流量推算条件和方法,以及水位、水力坡降线等水力计算条件和方法,提出初步计算成果;说明取水、分水、控制、泄水、退水等建筑物的过水能力、水力衔接条件和消能防冲计算成果,以及重要的河道与渠道(管、涵)交叉建筑物的冲刷和淤积计算方法及初步分析结果。 6.12.3 说明水源及主要输水渠系(管、涵)建筑物、交叉建筑物、调蓄工程的稳定、应力、变形等计算方法和初步计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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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4 提出水源及主要输水渠系(管、涵)建筑物、交叉建筑物、调蓄工程的地基处理措施。
6.12.5 提出排沙、抗渗、抗冰冻等工程措施。 6.12.6 分项提出各建筑物及地基处理工程量。
6.13 通航和过鱼建筑物
6.13.1 通航建筑物设计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根据航道等级、类型、线数等,初步选定航道设计方案。
2 根据船闸设计规模、线数、级数等,选定船闸位置,基本选定船闸布置。 3 基本选定船闸设计水位和高程、航道净空、闸室、闸首和上、下引航道平面布置和控制尺寸等;初步选定口门区和连接段布置;初步选定导航、靠船建筑物及护坡、护底工程的布置和结构型式。
4 说明船闸结构整体抗滑、抗倾覆和抗浮稳定、应力计算、沉降变形和渗透稳定、边坡稳定计算成果,初步选定地基处理措施。
5 初步选定升船机型式和布置、提升型式、构件组成及动力系统、提升系统等附属建筑物布置和控制参数。
6.13.2 过鱼建筑物设计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基本选定鱼道位置,初步提出过鱼建筑物的布置型式。初步选定鱼道(梯)的布置及结构类型。
2 结合鱼道水力计算初步成果和鱼道在枢纽布置中的位置,初步选定鱼道设计流速和鱼道进口、槽身、出口的结构布置和控制尺寸。
3 重要的过鱼建筑物宜进行水工模型试验,研究并验证过鱼建筑物设计的合理性。
6.14 堤防及河道整治建筑物
6.14.1 堤防设计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基本选定堤防的结构型式和穿堤建筑物布置、结构型式。提出堤防和穿堤建筑物抗滑稳定、抗倾稳定、应力沉降变形和渗流、渗透稳定初步计算成果。
2 对新建堤防,应初步选定堤身土料质量要求、填筑标准及断面设计。 3 对加固的堤防,应根据历年险情、稳定及渗流计算成果、安全鉴定(检测)意见,初步选定堤防加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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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初步选定堤防地基处理措施。
5 初步选定堤岸防护工程防护范围和型式。 6.14.2 河道整治建筑物设计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基本确定整治建筑物结构布置、结构型式、控制高程和主要尺寸。 2 提出整治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力计算和稳定、应力、变形和渗流计算的方法和初步计算成果。
3 初步确定不良地质段建筑物的地基处理措施。
4 初步提出河道控导工程的建筑物布置、断面型式和主要尺寸。 5 初步确定险工险段河道护岸工程的防护型式、范围和结构设计方案。
6.15 交通建筑物
6.15.1 基本选定坝区、厂区的对外永久交通布置、交通道路级别、线路设计和路基、路面标准与型式。初步选定桥(涵)位、桥(涵)型、跨径、桥(涵)长及荷载标准和基础型式。
6.15.2 对水利工程因穿越各类道路而需建设的桥梁和交通涵洞,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确定桥梁和涵洞的数量、位置、规模、等级和设计标准。
2 基本选定桥梁结构型式、桥长、跨径、桥面宽和荷载标准,初步选定地基处理方案。
3 提出与道路主管部门对穿越方式的协商意见。 6.15.3 估算交通建筑物主要工程量。
6.16 安全监测
6.16.1 初步选定安全监测系统总体设计方案,说明工程监测布置原则、范围及监测项目布置型式。
6.16.2 初步选定不同监测项目的监测断面和测点仪器的布置和选型。 6.16.3 初步选定自动化监测系统总体设计、布置方案和主要监测内容,提出通讯和数据处理采用方案的初步意见。
6.17 附表与附图
6.17.1 本章可附以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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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选址(选线)方案比较汇总表。 2 坝型选择方案比较汇总表。
3 各类工程的主要建筑物型式方案比较汇总表。 4 工程总布置方案比较汇总表。 5 推荐方案的各永久建筑物项目。 6 推荐方案的工程量汇总表。 6.17.2 本章可附以下图:
1 工程场址(线路)方案比较工程布置图。 2 选定场址(线路)工程总布置图。 3 坝型比较布置图、剖面图。
4 各类工程主要建筑物型式比较方案布置图、剖面图。 5 推荐方案的工程总布置图。
6 推荐方案主要建筑物布置图及剖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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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机电和金属结构 7.1 水力机械
7.1.1 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选择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经方案比较论证,基本选定水轮发电机机组型式、水轮机额定水头、装机台数及单机容量、机组主要参数。初步选定水轮机型号和安装高程。
2 初步选定水轮机附属设备的型式、数量和布置。 3 提出机组调节保证计算初步成果。 7.1.2 水泵及其附属设备选择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经方案比较论证,基本选定水泵型式、装机台数及单机流量、特征扬程、电动机单机配套功率及机组主要参数。初步选定水泵型号和安装高程。
2 初步选定水泵附属设备的型式、数量和布置。 3 基本选定水泵机组运行方式。
4 基本选定进、出水流道型式和断流方式。初步选定流道型线尺寸。 7.1.3 基本选定厂(站)内辅助机械及辅助系统设备的型式、数量和布置。 7.1.4 对有压输水管道设计应提出输水全系统水力过渡过程计算初步成果;基本选定沿线设置的调节设备、各类阀门、流量计及其他管道附件的规格、数量及布
置。
7.1.5 当有超大、超重设备需要运输或有现场组装要求时,应初步拟定相关措施。
7.2 电气
7.2.1 基本明确电力送出电压等级、送出输电线路回路数与电力系统的连接地点、距离。
7.2.2 提出用电负荷统计成果,基本确定负荷等级;基本选定供电方式。 7.2.3 经分析比较,基本选定电气主接线方案。
7.2.4 基本选定发电机、电动机、主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发电机断路器、高压电缆、母线等主要电气设备型式、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和数量。
7.2.5 基本选定主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布置型式和位置。基本选定进、出线方式。说明主、副厂房主要电力设备及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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