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河势、河道冲刷、沿岸工程的影响,提出防护和补偿措施。
6 对库容较大、调节程度高的水库,应初拟初期蓄水和供水、发电计划,分析初期蓄水可能对水库上、下游的影响。
5.9 其他
5.9.1 其他综合利用工程规模确定应考虑以下主要内容:
1 对具有综合利用和综合治理任务的其他枢纽工程,应按各项任务的主次顺序,初拟枢纽整体工程调度运用方案。
2 协调各建筑物之间的关系,选定工程的主要任务和主要建筑物的规模。 5.9.2 对除险加固工程,应说明工程原设计规模及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近期安全检测鉴定结果,根据现行工况复核工程原设计的兴利除害任务的满足程度和工程安全性,论证对工程进行除险加固的必要性,按恢复原设计功能和原设计规模的原则基本确定建设内容。如需改变功能和扩大规模,应按新建工程的要求进行论证,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5.9.3 水利行业其他工程可根据项目要求参照本章有关条款规定编写。
5.10 附图、附表、附件
5.10.1 本章可附以下图:
1 流域(河段)、区域综合利用示意图。 2 工程总体规划布置图。 3 防洪保护范围风险图。 4 防洪工程总体布置图。 5 治涝工程总体布置图。
6 河道、河口整治工程总体布置图。 7 灌区工程总体布置图。
8 城镇和工业供水(调水)工程总体布置图。 9 水电站电力电量平衡图。
10 水库水位~库容~面积曲线图(天然及淤积后)。 11 水库调洪图。
12 水库回水纵剖面图(天然及淤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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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回水计算断面布置图。 14 其他有关附图。 5.10.2 本章可附以下表:
1 受水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表。 2 河道设计水面线表。
3 水库正常蓄水位方案比较表。 4 水库汛期限制水位方案比较表。 5 径流调节计算成果表。 6 电站装机容量方案比较表。 7 水库回水计算成果表。 8 其他有关附表。 5.10.2 本章可附以下报告: 1 工程规模论证专题报告 2 灌区规划报告 3 水资源供需分析报告 4 泥沙冲淤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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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6.1 设计依据
6.1.1 简述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意见中对工程设计的要求。
6.1.2 说明工程选址、工程总布置及主要建筑物设计所需的相关专业基本资料。 6.1.3 说明设计依据的主要技术标准。
6.2 工程等级和标准
6.2.1 说明工程建设的规模、建设内容、建筑物组成,经分析论证,确定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和相应洪水标准。
6.2.2 确定地震动参数设计采用值及相应设计烈度。 6.2.3 说明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主要设计允许值。
6.3 工程选址及选线
6.3.1 说明比选原则,在项目建议书结论的基础上进行分析,提出工程场址或线路比较方案。
6.3.2 对坝址、闸址、站址、厂址等主要建筑物的各场址比较方案进行综合论证比较,选定工程场址。
6.3.3 对堤线各比较方案进行综合论证比较,选定堤防的堤线。
6.3.4 对灌溉、排水或供水线路的各比较方案进行综合论证比较,选定输水线路。
6.4 建筑物选型
6.4.1 经综合论证比较,选定基本坝型,基本选定坝型及水闸、泵站、电站等其他主要建筑物的型式。
6.4.2 经综合论证比较,基本选定新建或加固堤防的堤型。
6.4.3 经综合论证比较,基本选定灌溉、排水或供水工程的输水方式及主要建筑物型式。
6.4.4 经综合比选,基本选定河道整治措施或人工河道建筑物型式。 6.4.5 经综合比选,选定通航建筑物的基本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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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工程总布置及其他建筑物型式
6.5.1 根据选定的工程场址及主要建筑物型式,经综合论证比较,基本选定水库、水闸、泵站、电站枢纽总布置及其他主要建筑物型式。初步选定次要建筑物型式。
6.5.2 根据堤防及河道整治工程现状,相关的防洪、排涝、灌溉、交通等要求,基本选定堤防及河道整治工程布置及其他主要建筑物型式。
6.5.3 经综合论证比较,基本选定灌溉、排水、供水工程总布置及渠系建筑物、配套建筑物、交叉建筑物型式;说明田间工程典型区选择原则,基本选定田间工程典型区。
6.5.4 初步选定工程区和各类主要建筑物建筑造型设计方案、环境绿化设计。
6.6 挡水建筑物
6.6.1 基本选定挡水建筑物的工程布置、结构型式、控制高程、主要结构尺寸、与岸坡或其他建筑物的连接方式,并对挡水建筑物进行初步构造设计。 6.6.2 提出混凝土容重、坝体混凝土分区与标号、抗渗、抗冻等级、碾压混凝土材料及质量要求;土石坝各分区材料的料源、级配、含水量、填筑标准(压实度、相对密度、孔隙率)等;砌石料及土工合成材料等其他材料质量要求。 6.6.3 初步确定建筑物地基开挖原则、防渗及加固处理措施、不良地质条件地基的处理措施。
6.6.4 说明挡水建筑物(包括地基、坝肩和岸坡)的稳定、应力、变形、渗透及渗流稳定等的计算条件、物理力学特性指标、荷载及其组合、计算方法和初步计算成果。对于重要的工程或体型复杂的结构,其计算结果应经物理模型试验验证。
6.7 泄水建筑物
6.7.1 经综合分析比较,基本选定泄水建筑物的型式和布置方案。
6.7.2 基本选定泄水建筑物布置、结构型式、主要控制高程、结构尺寸、消能方式。对于有排沙、排冰、排污、排漂要求及高速水流的泄水建筑物,应提出相应的结构布置和防空蚀、抗磨、抗冲措施。
6.7.3 提出混凝土容重、强度等级、抗渗和抗冻等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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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 提出溢洪道、泄水闸地基开挖原则,初步选定防渗及地基加固处理措施。 6.7.5 初步选定隧洞支护、衬砌型式及围岩加固措施,初步选定灌浆、防渗及排水范围和措施。
6.7.6 说明泄水建筑物的运行方式、泄流能力、水流流态、水力坡降线、消能、上下游水力衔接、泄水排沙、下游冲淤及其影响等水力条件。说明水力计算条件、方法,提出初步计算成果。对重要工程的泄水建筑物,应进行必要的水工模型试验;对多泥沙河流重要工程的泄水建筑物,应进行必要的泥沙试验或数学模型分析。
6.7.7 说明主要建筑物稳定、应力、变形。对隧洞衬砌,还应说明计算条件、荷载及其组合、计算方法和初步计算成果;对于重要的工程或体型复杂的结构,其计算结果应经物理模型试验验证。
6.8 发电引水建筑物
6.8.1 经综合分析比较,基本选定发电引水系统各建筑物的布置方案、结构型式、控制高程和主要尺寸。
6.8.2 基本选定引水建筑物的引用流量;说明水位、水头损失、水力坡降线、调压室容量等水力计算的条件和方法,提出初步计算成果。论证设置调压井的必要性。
6.8.3 说明各建筑物稳定和结构计算的条件和方法,提出初步计算成果。 6.8.4 初步选定发电引水建筑物地基处理措施。
6.9 厂房(泵房)及开关站(变电站)
6.9.1 基本选定主副厂房(泵房)及开关站(变电站)的布置、结构型式、面积、高程和主要尺寸等;提出稳定计算及结构计算的条件、方法和初步成果。 6.9.2 初步选定厂房(泵房)及开关站(变电站)的地基处理措施。 6.9.3 初步提出地下厂房洞室群围岩稳定分析成果,并基本选定支护、衬砌型式。
6.10 边坡工程
6.10.1 初步确定边坡的分布和范围、边坡分类和设计标准,基本确定边坡开挖坡度、单坡高度和马道、平台位置及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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