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业务知识问答(5)

2019-08-20 20:05

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臵张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并有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方可推荐上报;

7、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

8、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门;

9、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一律由县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限报各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4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要呈报的材料有哪些? 答: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要呈报的材料有: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

2、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

3、学历及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4、《六公开监督卡》。

43、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是: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晋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般应具备本科、专科、中专学历;

5、任职年限的掌握:晋升助理职称需任员级职务4年以上,晋升中级职称需任助理级职务4-5年以上,晋升高级职称需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6、外语问题:按照国家规定和要求,凡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有外语要求的,需取得国家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或合格证;

7、计算机问题:根据国家规定和要求,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

8、继续教育: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晋升职称的要求任现职以来平均每年需要完成20学分的继续教育任务。

4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工作程序是什么? 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工作程序是:

1、县人事局根据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变动情况及设岗比例审核批准专业技术岗位;

2、各单位按照审批后的专业技术岗位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聘任人员,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备案表》;

3、县人事局根据单位聘任意见办理聘任手续。 45、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答:从实行评聘分开以来,要求每一个单位在聘任专业技术人员时,必须实行竞争上岗。

1、单位公布专业技术职务设臵方案与空缺岗位、岗位职责、聘任条件、用人部门要求和聘任的有关事项,同时成立临时性的聘任委员会;

2、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聘任委员会审查申请人员的资格条件,并提出初步意见;

3、经聘任委员会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测试、答辩、述职等形式公开进行竞争; 4、进行民主评议;

5、聘任委员会综合测试、答辩、述职和民主评议结果,并结合考核情况,将应聘人员排出名次,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聘任人员;

6、签订聘约,办理聘任手续(聘任期限一般为1-3年)。 事业单位完成聘任工作后,要将聘任人员情况、落聘人员情况、解聘和低聘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填表,经主管部门同意报人事部门备案。

46、去年(2005年)我被上级部门表彰,授予“XX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是不是应该在2005年干部年度考核中直接定为“优秀”?

答:关于年度考核和奖励表彰的关系:一方面受奖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受上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先模人物,可以优先评为优秀等次。但“优先”不是“直接”,考核等次要在单位优秀比例限额内,按考核程序,由本单位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另一方面,干部考核结果是进行奖励表彰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 47、我在两年前被撤职,工资降低一级,请问如何办理解除手续?工资怎么调整?

答:根据国家规定,处分的时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机关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根据鲁人[1998]93号文件规定,解除处分的程序为: 1、由本人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提出解除处分的意见; 3、原批准机关做出解除处分的决定;

4、将解除处分决定存入本人档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部门和处分本人。

48、听说今年将要进行事业单位改革,我想知道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有没有新的规定,是不是有鼓励政策?有没有辞职补

助?

答:目前,我县还没有出台具体的事业单位改革政策。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手续,主要依据[1990]鲁人字第91号、[1991]鲁人字第58号和鲁人办发[2006]50号文件的规定进行,目前还没有关于辞职的鼓励政策。根据鲁人办发[2006]50号文件规定,我省《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辞职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废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不再办理补助金的审批。

49、什么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同于岗位培训,也不同于学历教育,它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增新、补充、拓展和提高的一种追加教育,其主要任务是使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本职工作不断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技能、新信息、新知识,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50、哪些人要参加继续教育?

答:我县各种所有制性质的企业、事业单位中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51、继续教育的效用是什么?

答:对国家而言,继续教育是落实“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效途径,是发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作用的有效手段,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的有效方式,是推动经济繁荣、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参与全球科技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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