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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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3)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组织踏勘现场,其发生的费用自理。 1.9.2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招标人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答疑,应以不署名的形式在XX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XX)提出。
1.10.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6天前,所有免费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只能凭身份认证密匙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匿名提问。
1.10.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网络在线方式(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招标文件补遗和答疑”)向所有投标人澄清。所有免费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凭身份认证密匙获取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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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KSZBJ,包含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项或内容不全,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凭身份认证密匙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XX),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匿名提问。
2.2.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向所有投标人澄清。所有免费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XX),并凭身份认证密匙获取澄清和补遗。
2.2.3招标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XX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XX),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同时报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无论对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作何种变更,都要重新制作电子招标文件(*.KSZBJ),并重新备案,且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XX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XX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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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联合体协议书 (5)投标保证金
(6)近____个年度财务状况表 (7)近____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8)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9)近3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 (10)其它资料
第二部分 勘察设计投标文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项目管理机构及企业业绩、资质等 (3)勘察设计大纲 (4)其它材料 3.2投标报价
3.2.1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2的相关规定。
3.2.2设计所用的任何工具、设备、人工、保险、税金和后期服务的一切办公设备、通讯、交通、人工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均不另行支付。外地设计单位在施工期间应派2-3名专业勘察设计人员常驻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在报价内)。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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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开标时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以备查验。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应予以否决。 3.4.3投标保证金将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系统退还到投标人在建设银行开立的网银账户。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拒签合同”是指:①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②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还。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除附注以外)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三年新注册的公司不满足本条款的可不提供。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XX市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文档,由资格审查文件和勘察设计投标文件组成。资格审查文件和勘察设计投标文件必须使用《XX市勘察设计工程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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