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党费使用
36、如何正确理解“统筹安排、量入未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党费使用原则?
关于党费使用的“十六字”原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注意统筹安排。各级党组织在使用党费时,要对《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五项使用范围”进行统筹考虑,既不要顾此失彼,也不搞绝对平均。要增强使用党费的计划性,使有限的党费发挥最大的效能。
(2)力求收支平衡。一个地区、单位的党员队伍的规模和职业构成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绝对了党费收入具有的稳定性。因此,对每年能收缴多少党费要做到胸中有数,安排全年的党费使用计划应该以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收缴和留存的党费为依据,做到量入为出,大体平衡。
(3)应当有适当结余。由于有点党费开支往往是无法预知的,所以使用党费应当留有结余,不能全部花光。比如,应对突发的自然灾害,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有一定的党费结余,以备用于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这是党费使用和管理的一条基本要求。另外,使用党费还应做到公开透明。
37、使用党费为什么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明确规定,党费主要使用于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党的基础组织
是党的组织基础,是开展党的活动的基本单位,也是开展党员教育工作的直接承担者。这就决定了党费使用必须坚持向基层倾斜的原则。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各级财政在安排培训经费时要统筹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国有企业要从按规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中足额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事业单位要按规定渠道合理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因此,一般来讲,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党员教育经费时基本有保障的。而在一些农村、街道社区和非公有制企业中,党员教育经费还比较困难,需要在使用党费上予以倾斜。
38、怎样正确把握党费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党费必须用于党员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培训党员。主要用于对广大共产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实用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以及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在实际工作中,应着眼于使一个单位、一级党组织范围内的大多数党员或某一类别的党员普遍受益。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必须是直接用于订阅和购买以党员教育为主要目的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对于冒用党员教育工作的开支不能使用党费。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包括购买或制作奖状、荣誉证书、奖牌、奖章、奖品的费用,表彰大会会议资料的印刷费用、会议室和交通工具的租金费用等,也包括必要的现金奖励费用。表彰应以精神鼓励为主,不提倡过高的物质奖励。
(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包括用于对老党员的定期生活补贴、对生活困难党员的一次性生活补助,以及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发放慰问物品的费用。
(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包括用于直接发放慰问金、救灾物资给受灾党员、修缮基层党组织因灾受损的活动场所、电教设备等教育设施的费用。
使用党费要坚持必须符合以上五项规定,不能随意扩大党费使用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开支。需要指出的是,党费仅仅是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完全靠党费来开展党员教育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即使是符合使用范围的开支项目,也不能完全依赖于党费开支。
39、对党费用于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什么规定?
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组发[2004]14号)中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可通过多种渠道解决。党员交纳的党费可大部分或全部返还给企业党组织,作为活动经费。活动经费确有困难的,上级党组织应从分管的党费中适当拨补一部分。
40、对高校党组织留存党费用于为学生订阅党报有什么要求?
经中央组织部同意,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为高校学生订阅党报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09]3号)要求,
高校要通过多种渠道筹措为学生订阅党报的经费。高校党委要拿出一定数量的留存党费作为为学生订阅党报的补充,一般不少于高校党委总数的20%。高校党委留存党费比例较低的,可适当提高留存比例,一般应不低于本校党员交纳党费总数的50%。
41、如何正确理解“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
(1)这是由党的组织制度决定的,我们党的组织体系是由当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三大层次构成的,而每一级党组织又是通过上下隶属关系逐级形成的。
(2)这是由党费的管理体系决定的。党费是严格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来收缴、下拨和使用的。任何一个党员都要在一个支部交纳党费,参加一个支部的组织生活。一个党组织申请党费上的支持,如果不按照隶属关系提出,就会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3)这是加强对下拨党费监管的需要。如果越级申请、越级下拨党费,由于拨款单位不便经常直接越级到申请单位检查工作,党费专款专用情况难以得到有效监督。
42、如何正确理解“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专款专用原则是现代会计制度中的一条重要原则,其内涵是:“制定用途的资金,应当按规定的用途适用,并单独核算反映”。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作为专项资金也应当按转款专用原则进行管理。
在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中“专款专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指定用途。在上级党组织拨入党费账户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某一特定活动时,必须明确指定拨款的用途,以便于管理。下级党组织在收到拨款后,必须弄清专项资金的用途,只有这样才能严格按规定用途掌握使用。
第二,单独核算。为了方便掌握单独核算专项资金的使用、下拨情况,应在“上级下拨”、“下拨党费”、“党费使用”等总账科目下,设臵“拨入专项资金”、“下拨专项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等二级科目或三级科目,以便于单独核算。
第三,及时向下拨专项资金的部门报告。本单位党组织从上级党费主管部门账户取得的有制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经费,必须及时向下拨专项资金的部门报告,说明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进度。
43、如何建立健全党费使用审批制度?
建立健全党费使用审批制度,是保证正确合理使用党费的重要措施。党费使用审批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明确审批权限。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2)履行审批手续。党费开支的所有票证和单据,要按照审批权限经领导和经手人签字,证明具体用途方可人账。(3)严格使用范围。对于不符合党费使用范围的,一律不准在党费中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