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用户工程设计规范》(送审稿)5.20版本(8)

2019-08-26 17:15

4 台式灶应采用橡胶软管连接。

5 嵌入式灶可采用带管螺纹接头的橡胶或不锈钢波纹软管连接。 8.2.6 热水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在厨房、设备阳台或专用的房间内。 2 热水器与相邻灶具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30cm;

3 热水器与燃气管道应采用带管螺纹接头的不锈钢波纹软管连接; 4 热水器与立管水平净距不应小于30cm。

【条文说明】2、4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9.3.10条款内容“排除

和输送温度超过80℃的空气或其他气体以及易燃碎屑的管道,与可燃或难燃物体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150mm,或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不燃材料隔热;当管道上下布置时,表面温度较高者应布置在上面。 ”

8.2.7 采暖热水炉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采暖热水炉的房间或部位必须设隔断门与起居室、卧室等生活房间隔 开;

2 设置采暖热水炉的房间应设燃气泄漏报警器和紧急切断阀;

3 燃气管道与采暖热水炉燃气进气口应采用带管螺纹接头的不锈钢波纹软管连接; 4 采暖热水炉不应采用15kg单瓶液化石油气钢瓶供气; 5 采暖热水炉与立管水平净距不应小于30cm。

【条文说明】 采暖热水炉为无人看管并连续使用的燃具,液化石油气15kg单瓶一般情况下气化量不够,既使气化量够,也需经常换瓶,考虑安全和经济两个因素,故不得用于采暖热水炉。

8.2.8 灶具与燃气管道连接软管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软管不应穿墙、门窗和地面,长度不应大于2.0m;

2 橡胶软管插入式连接时应有防脱措施;橡胶软管的连接位置应低于灶台面3cm。 3 橡胶软管的质量应符合《燃气用具连接用橡胶复合软管》CJxxx的有关规定; 4 不锈钢波纹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CJ∕T197的规定;

5 不锈钢波纹管被覆层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6 燃具连接用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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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说明】不锈钢波纹管被覆层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8815、GB/T13657,以及现行行业标准《燃气用具连接用橡胶复合软管》CJxxx中对胶管外层的有关规定。

规定与燃具连接用软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主要根据国内的使用情况确定的。在官道煤气时代,煤气灶具与橡胶软管连接,大多采用格林头承插的连接形式,没有更换的时间要求,也没有出现胶管脱落和胶管事故频发的现。目前,大量的胶管脱落和鼠咬胶管的事故大多为接头不规范,胶管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所以要严格按标准要求做好接头和橡胶软管。燃具的判废年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 17905的有关规定。

83 商业和公用事业用户

8.3.1 燃具和用气设备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间内,商业和公用事业用气设备不应安装在易燃易爆品的堆存处,并不应设置在兼做卧室的警卫室、值班室、人防工程等处。 8.3.2 商业和公用事业用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具和用气设备之间及用气设备与对面墙之间的净距应满足操作和检修的要求; 2 燃具和用气设备与可燃或难燃的墙壁、地板和家具之间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 3 燃具和用气设备应有熄火保护装置;

4 应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

5 当燃烧所需的空气由室内吸取时,应满足燃烧所需的空气量; 6 宜设烟气一氧化碳浓度检测报警器。 【条文说明】

8.3.3 当燃气管道、燃具和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液化石油气除外)或地上密闭房间内时,除应符合本本规范8.3.2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气引入管应设手动快速切断阀;

2 应设燃气泄漏报警器和紧急切断阀连锁装置;

3 燃气管道末端应设放散管,其放散口应接到室外安全处; 4 中压管道应在地上或室外调压后,低压进入用气房间;

5 应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和独立的事故排风系统;正常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事故通风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不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 【条文说明】本条指在商业和公用事业用户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和密闭厨房设置燃气管道、燃具等要求。本条对地下室等危险部位使用燃气时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主要依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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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海、深圳等城市的经验。

室外安全处是指:吹扫、放散时,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8.3.4 商业和公用事业用户中燃气锅炉和燃气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的设置应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应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是指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GB50XXX的有关规定。

8.3.5 当燃气用气设备设置在靠近车辆的通道时,应设置护栏或车档。 8.3.6 屋顶上设置燃气设备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气设备应能适用当地气候条件。设备连接件、螺栓、螺母等应耐腐蚀; 2 屋顶应能承受设备的荷载;

3 操作面应有1.8m宽的操作距离和1.1m高的护栏; 4 应有防雷和静电接地措施。

8.3.7 用餐区域不得设置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和压缩天然气等气瓶装置。 8.3.8 用餐区域使用管道燃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钢制燃气管道,与燃具连接用管宜用不锈钢波纹管; 2 燃具热负荷不得大于5.23KW;

3 用餐区域应通风良好,房间的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 4 应与其他非用气用餐区域分开布置,中间应设置实体墙隔开。 【条文说明】

8.3.9 商业和公用事业用气设备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锅灶和中餐抄菜灶应有排烟设施,大锅灶的炉膛或烟道口应设爆破门; 2 大型用气设备的泄压装置应符合本标准8.4.5的规定。

84 工业用户

8.4.1 工业企业生产用气设备的选择,应根据加热工艺要求、用气设备类型、燃气供给压力及附属设施等因素,经技术比较后确定。

8.4.2 工业企业生产用气设备的烟气余热应回收利用。

【条文说明】为了提高加热设备的燃烧温度、改善燃烧性能、节约燃气用量、提高炉子热效率,其有效的办法之一是搞好余热利用。

废热中余热的利用形式主要是预热助燃用的空气,当加热温度要求在1400℃以上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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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用空气必须预热,否则不能达到所要求的温度。如有些高温焙烧窑,当把助燃用的空气预热到1200℃时窑温可达到1800℃。

根据上海的经验和一些资料介绍,采用余热利用装置后,一般可节省燃气10%~40%。当不便于预热助燃用空气时,也宜设置废热锅炉来回收废热。 8.4.3 工业企业生产用气设备的燃气用量,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定型燃气加热设备应根据铭牌标定的用气量或额定热负荷,计算出燃气的用气量; 2 非定型燃气加热设备应根据热平衡计算确定,或参照同类型用气设备的用气量确定;

3 使用其他燃料的加热设备改用燃气时,可根据原燃料实际消耗量,采用经热值和热效率折算的用气量。

【条文说明】1计算燃气用气量时,应确定铭牌标注燃气热值和供气的燃气热值是否一致。 用气设备的燃气用量是燃气应用设计的重要资料,由于影响工业燃气用量的因素很多,现在所掌握的统计分析资料还达不到提出指标数据的程度,故本条只做出定性规定。

非定型用气设备的燃气用量,应由设计单位收集资料,通过分析确定计算依据,然后通过详细的热平衡计算确定。当资料数据不全,进行热平衡计算有困难时,可参照同类型用气设备的用气指标确定。

在实际生产中,影响炉子(用气设备)用气量的因素很多,如炉子的生产量、燃气及其助燃用空气的预热温度、燃烧过剩空气系数及燃烧效果的好坏、烟气的排放温度等。燃气用量指标是在一定的设备和生产条件下总结的经验数据,因此在选择运用各类经验耗热指标时,要注意分析对比,条件不同时要加以修正。

原有加热设备使用“其他燃料”,主要指的是使用固体和液体燃料的加热设备改烧气体燃料(城市燃气)的问题。在确定燃气用量时,不但要考虑不同热值因素的折算,还要考虑不同热效率因素的折算。

8.4.4 工业企业生产用气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台用气设备应有观察孔或火焰监测装置,并应设自动点火装置和熄火保护装置; 2 用气设备上应有热工检测仪表,加热工艺需要或条件允许时,可设燃烧过程的自动调节装置。

【条文说明】规定了工业用气设备的一般工艺要求。

1 用气设备应有观察孔,并宜设置自动点火装置和熄火保护是对用气设备的一般技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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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由于工业用气设备用气量大、燃烧器的数量多,且因受安装条件的限制,使人工点火和观火比较困难;通过调查不少用气设备由于在点火阶段的误操作而发生爆炸事故。当用气设备装有自动点火和熄火保护装置后,对设备的点火和熄火起到安全监测作用,从而保证了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

2 用气设备的热工检测仪表是加热工艺应有的,不论是手动控制的还是自动控制的用气设备都应有热工检测仪表,包括有检测下述各方面的仪表: 1)燃气、空气(或氧气)的压力、温度、流量直观式仪表; 2)炉膛(燃烧室)的温度、压力直观式仪表;

3)燃烧产物成份检测仪表(测定烟气中CO、CO2、O2含量); 4)排放烟气的温度、压力直观式仪表。 5)被加热对象的温度、压力直观式仪表。

上述五个方面的热工检测仪表并不要求全部安装、而应根据不同加热工艺的具体要求确定;但对其中检测燃气、空气的压力和炉膛(燃烧室)温度、排烟温度等两个方面应有直观的指示仪表。

用气设备是否设燃烧过程的自动调节,应根据加热工艺需要和条件的可能确定。燃烧过程的自动调节主要是指对燃烧温度和燃烧气氛的调节。当加热工艺要求要有稳定的加热温度和燃烧气氛,只允许有很小的波动范围,而靠手动控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燃烧过程的自动调节。当加热工艺对燃烧后的炉气压力有要求时,还可设置炉气压力的自动调节装置。 8.4.5 工业企业生产用气设备的安全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气管道上应安装低压和超压报警以及紧急切断阀;

2 烟道和封闭式炉膛,均应设置泄爆装置,泄爆装置的泄压口应设在安全处; 3 鼓风机和空气管道应设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0Ω; 4 用气设备的燃气总阀门与燃烧器阀门之间,应设置放散管。 【条文说明】规定了工业生产用气设备应设置的安全设施。

1 使用机械鼓风助燃的用气设备,在燃气总管上应设置紧急自动切断阀,一般是一台或几台设备装一个紧急自动切断阀,其目的是防止当燃气或空气压力降低(如突然停电)时,燃气和空气窜混而发生回火事故。

2 用气设备的防爆设施主要是根据各单位的实践经验而制定的。从调查中,各单位均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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