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宝丰焦化废气回收综合利用制烯烃项目烯烃分离单元1#、2#丙烯精馏塔III类吊装方案
吊装总指挥 宝丰能源 中化六建 山东海湾 天辰监理 (肖逸) 吊装副总指挥 (刘伟) HSE负责人 (严智扬) 施工队负责人 (杨延磊) 技术负责人 中化六建 宝丰能源 山东海湾(叶晓军) 吊装指挥 吊装副指挥 起重班组 综合班组 吊车机组
§8.2、设备吊装岗位职责:
设备吊装时必须有明确的岗位分工和岗位职责。各岗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守岗位,服从指挥,各负其责。岗位分工和指责如下:
设备吊装岗位职责表
岗位编号
岗位名称 岗 位 职 责 人数 备 注 11
宁夏宝丰焦化废气回收综合利用制烯烃项目烯烃分离单元1#、2#丙烯精馏塔III类吊装方案 执行吊装总指挥的命令,具体指挥1 吊装指挥 设备吊装全过程工艺操作直至设备顺利就位。随时向吊装总指挥通报吊装情况。 2 吊装 副指挥 主吊车机组 执行吊装指挥的命令,具体指挥辅助吊车,随时向吊装指挥通报吊装情况。 执行吊装指挥的命令,准确、平稳地操作吊车并由专人观察吊车卷扬、超起配重及地基情况。 执行吊装副指挥的命令,准确、平稳地操作吊车并由专人观察吊车运行情况和行走地基情况。 执行吊装指挥和吊装副指挥的命令,传递信息,排除故障,协助就位。 核对设备就位方位,负责设备就位后的衬垫、固定及对口等。 监测吊车吊钩的垂直度并及时向吊装指挥报告。 现场待命,做好应急准备 8 2 4 1 1 高级 起重工 高级 起重工 机长1人 司机3人 3 4 辅助吊车机组 机长1人 司机1人 5 起重班组 起重工 6 设备就位 10 铆工 7 监测 2 起重工 8 机动组 4 起重工 合计32人,其中履带吊拆杆组杆由吊车厂家组织。 §9、起重施工作业管理规定
§9.1、起重作业划分等级:
重大等级起重施工作业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工件的质量在100t以上;工件长度在60m以上;施工单位规定为重大等级的起重施工项目。 §9.2、起重作业规定
a、大中型设备、构件和小型设备在特殊条件下的吊装,应编制吊装方案和JHA,经HSE管理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实施中未经审批许可,不得随意改变原方案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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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在本项目,吊装作业主管均需办理吊装许可证,同时编制吊装计划报项目施工经理和HSE经理审批。
c、吊装作业前必须进行吊装技术交底,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JHA的要求及起重机械的操作方法。
d、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起重指挥和操作作业,严禁无证操作。
e、吊装前,与气象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气象变化情况,当雨、雪天气或风速大于10.8米/秒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当环境温度低于零下10℃吊装时,吊装机械、索具及被吊设备、构件应具备与气温相应的低温性能。
f、大型设备吊装前,按吊装方案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吊装方案后,由总指挥签署“大型设备吊装起吊令”后,方可进行试吊和吊装作业。
g、在吊装前,由合格人员对吊车进行稳定支撑,地面必须有足够的强度,若地面强度不够,对地面进行处理,加强其强度,防止吊装时地面塌陷。
h、吊装过程中,作业人员坚守岗位,听从指挥,发现问题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无指挥者的命令不得擅自操作。
i、禁止使用起重机械移送人员;在必须使用吊篮进行施工作业的情况下,在作业前制定详细可靠的施工安全保护措施,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审批。
j、起重吊运指挥信号按GB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执行。
k、起重作业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SH/T 3515-2003。
§9.3、起重机械使用规定:
a、起重机械,必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其生产厂家是国家主管部门指定并核发合格证的专业制造厂,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c、起重机械使用前,经公司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d、对于非人力驱动且起重量大于0.5吨(含0.5吨)的各类起重机械,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技术档案。
e、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每天作业前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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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性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安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起重设备问题,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9.4、起重机具使用规定
a、所有起重机具、绳索、滑轮、卸扣、绳卡等机具具有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 b、修复的吊具、索具,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算书等)和工作、检查记录,并按规定进行存档。
c、起重机具的使用、拆除和移动符合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的规定。
d、麻绳只适用于手动吊装及轻便工件的移动和在吊装中作手拉溜绳使用,不得在机械驱动的吊装作业中作为起吊索具使用,并符合以下要求: ——麻绳不得向一个方向连续扭转,发现后及时消除;
——麻绳使用中严禁与锐利的物体接触,无法避免时加垫保护;
——麻绳作跑绳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作绳扣使用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2; ——麻绳应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不得受热受潮,不得与酸、碱等腐蚀性介质接触 e、起重作业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且满足以下要求: ——钢丝绳插接长度应为绳径的20~30倍,绳径较粗的钢丝绳用较大的倍数; ——接长的钢丝绳不宜用于起重滑车组上,当必须使用时,按头经拉力试验证明确实可
靠,且钢丝绳接头能顺利通过滑轮绳槽;
——钢丝绳不得与电焊导线或其他电线接触;当发现钢丝绳受电弧伤害时按本条的有关
规定进行检查处理;
——钢丝绳使用中不得与棱角及锋利物体接触,无法避免时垫以圆滑物件保护; ——钢丝绳不得成锐角折曲、扭结,也不得受夹、受砸而变成扁平;
——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修整、润滑、保养;当发现磨损、锈蚀、断丝、
电弧伤害等现象时,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降低受力;当一个捻距内断丝及电弧伤害达到下列数量时即报废:
(6×19十1)者 10根; (6×37十1)者 20根; (6×61十1)者 30根。
f、吊钩上的防止脱钩装置齐全完好,若无防止脱钩装置时将钩头加封,吊钩有缺陷时不得使用。
g、绳卡无裂纹及表面创伤,螺母可用手自由拧入,但不得松动。
h、 卸扣表面光滑,不得有毛刺、裂纹、变形等缺陷;卸扣不得补焊;卸扣螺杆旋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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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自如,螺纹必须全部拧入螺口内。 §9.5、吊装作业规定:
a、在吊装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穿戴鲜明的标志或特殊颜色的安全帽。 b、吊车在起重额定负荷或接近额定负荷时,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00毫米,停止提升,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提升;对于易摆动的物件,拴溜绳控制。
c、严禁使用起重机或其它起重机械起吊超载或重量不清的物品或埋置物体。 d、吊装作业前逐级组织作业前的安全技术检查: ◆ 班组自检,主要内容包括:
——检查吊钩、钢丝绳、环形链、滑轮组、卷筒、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检查电气装置、液压装置、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防碰撞装置、警报器等操纵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并进行无负荷运载试验; ——检查吊具与吊索选择是否适当,质量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 队级复检:吊装准备工作完成后,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进行复检。
◆ 联合检查:在自检、复检合格后由作业主管组织联合检查;必要时,由项目部施工经理会同相关方组织联合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吊装技术方案及吊装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机、索具的实际配备是否与方案规定相符,如不相符,说明原因并有审批见证; ——设备基础地脚螺拴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基础周围回填土夯实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平整;
——机具、隐蔽工程(如地锚、桅杆地基等)吊装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和自检记录; ——待安装的设备或构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用电和天气预报情况; ——施工机具维修使用情况;
——施工人员的分工、指挥人员指挥的资质和熟练程度; ——其他方面的准备工作等。
◆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 项目部质安部负责对以上起重作业及相应级别的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确认。 e、吊装作业中,起重指挥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发现问题及时与方案编制人协商解决。起重指挥人员遵守以下规定:
——必须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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