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和生态安全、推进农业和水利现代化为目标,加快灌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灌溉发展新机制,科学指导、有序推进灌溉事业发展。
2、基本原则。一是统筹兼顾,全面规划。统筹考虑区域与流域水土资源条件和农业发展布局,灌溉与排水并重大中小微型工程并举,改造与新建相结合,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实施。二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地区特点,确定灌溉分区发展目标、任务和重点,优先现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根据水源条件适度发展新灌区。三是总量控制、以水定灌。以湖南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湖南省用水总量控制红线指标确定的各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控制,以水确定灌溉发展规模。四是高效利用、科学发展。把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放在突出位臵,加强灌溉制度设计和技术推广,大力发展节水灌溉。五是建管并重、良性运行。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发展良性运行机制,促进灌区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重视政策制度制定和基层服务体系建设。
3、技术路线。系统收集《规划》相关基础资料。主要收集全省水利普查成果、2008-2010年省、县统计年鉴、水利统计年鉴、湖南省水资源公报、省、市、县“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成果及近期编制的与农业灌溉相关的专业规划成果等;分析评价灌溉发展现状及水土资源平衡状况;在巩固现有灌溉面积及调整种植结构、缩减不合理灌溉面积基础上,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发展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障能力;统筹考虑人口增长、提高生活质量与水平等对粮食的刚性需求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合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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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灌溉发展的目标任务与建设标准,提出全省灌溉发展分区布局与策略;确定灌溉发展主要工程建设与改革管理内容,并提出相应的重点项目、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
(四)基本规定
1、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全省14个市(州)123个县(市)。 2、规划水平年。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展望到2030年。
3、计算单元。各项灌溉面积等基础数据以大型灌区及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应按照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采用的全国水资源分区,以水资源三级区套地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现状和规划的灌溉工程以灌区为基本单元。
4、有关基础资料和统计口径。现状经济社会指标、水资源开发利用、农业灌溉等基础数据资料应采用2010年统计年鉴,水利统计年鉴、水资源公报等发布的数据,部分缺乏统计资料的数据可进行典型调查,并对所采用的数据进行认真复核分析,保证基本资料的真实、合理。同时应做好与全省水利普查数据的衔接。
5、加强与其他相关规划衔接。规划编制应加强与国土、农业等部门的合作,注意与相关规划和成果之间的衔接。灌溉需水量应按照湖南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配臵成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进行控制;主要建设任务应与全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全省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全省节水灌溉规划及正在编制的全省农业高效节水灌溉规划等相关规划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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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规划成果要求。市(州)县应按照《技术大纲》的要求加强规划的基础工作,对于事关各层次规划的基础资料、发展指标、方案以及难点问题,深入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确保规划进度和成果质量,及时提交相关资料与成果。市(州)水利部门负责对各县填报的基础数据的合理性分析,对县级提出的建设项目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查把关,必要时应进行技术审查。以保障制定的规划目标任务和对策措施切实可行。
7、规划的组织与协调。应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市(州)水利部门应成立规划领导小组,组建专门技术班子,各县应抽调技术骨干组成县级规划班子。
二、灌溉发展现状评价
(一)基本要求
1、灌区灌排基础设施不包括为纯涝区服务的排水沟道及泵站等排水设施。
2、灌溉面积包括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以及林、果、草的灌溉面积,不包括抗旱补水面积。抗旱补水面积指肩挑、人抬、马拉、水窖、水池等抗旱点种或抗旱补水的面积(注:附表1-3中“补充灌溉和抗旱补充灌溉面积”应与本条规定一致)。
3、灌溉用水量包括农田、林、果、草的用水量,不包括抗旱补水量。
4、列入《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单一水源供水面积不足30万亩的打捆灌区,不再列入本次规划的大型灌区,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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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灌溉面积填入相应的中小型灌区。
5、填报的2010年灌溉基本情况表中,各类灌区间的灌溉面积等指标不应重复统计。附表1-2、1-3、附表2-1中大、中、小型灌区间的灌溉面积、灌溉用水量、粮食产量等数据不应重复统计,同一县级行政区大、中、小型灌区的灌溉面积之和、灌溉用水量之和、粮食产量之和应等于该县附表1-1中的灌溉面积、灌溉用水量、粮食产量。
6、涉及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相关内容及表格由各大型灌区管理单位负责填报相关内容,灌区涉及县复核。附表1-5重点中型灌区(5-30万亩)、一般中型灌区(1-5万亩)以县为单元分表填写。
(二)灌溉发展历程与现状分析
1、根据历史资料及统计数据,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湖南农业灌溉发展情况,重点分析灌区建设情况,包括灌溉面积、节水灌溉面积和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低压管灌、喷灌和微灌)等指标,以及灌溉保证程度等,分析灌溉事业的发展历程。
2、根据统计数据、水利普查数据以及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等成果,统计整理全省大中型灌区以及小型灌区的灌溉面积和粮食产量、粮食单产等指标,填报省级规划附表1-1、1-2、1-3、附表2-1。
(三)灌溉用水现状分析
l、以市(州)为单元,根据全省水资源公报、水利统计年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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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典型灌区调查等资料,分析本地区灌溉农业用水变化情况,分析不同类型灌区的亩均灌溉用水指标;重点分析近10年来的用水变化。
2、以市(州)为单元,统计近年的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情况,包括渠道衬砌、管灌、喷灌、微灌等,分析各类灌溉节水技术包括灌溉方式的改进(如非充分灌溉)、抗旱作物品种、科学灌溉制度等方面的推广应用情况。
3、以市(州)为单元分析近年的农业灌溉节水量、灌溉用水水平、灌溉用水效率的提高情况,初步分析灌溉效益。论证进一步推广各类农业节水灌溉技术的可行性及其范围。
4、以市(州)为单元,根据耕地面积,灌溉面积统计指标以及亩均用水量等分析指标,评价现状水土资源匹配情况。
(四)灌排基础设施现状分析
1、根据统计数据和全省水利普查数据,各县填报数据统计整理灌排渠道长度、渠系建筑物数量、灌排泵站等灌排设施情况,分析灌排基础设施的覆盖范围、完善程度等。
2、分析复核灌区灌溉水源工程现状,包括水源工程属性、数量以及不同水源工程供水能力等情况。
3、对大中型灌区,统计分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发展情况,包括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的范围、改造程度等。
4、选取典型灌区进行调查,初步分析灌排骨干工程的完好程度、田间配套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情况。
5、分析灌排基础设施的运行效率及保障能力,对灌排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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