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土司衙门概况
鲁土司衙门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甘肃省永登县连城镇,是国务院公布的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我国现存规模最大、历史最悠久、保存最完整的明清土司庄园。其始建于明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原占地5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1万余平方米,现占地4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9千余平方米,由衙门、寝院、花园、妙因寺、显教寺、雷坛六部分组成。整个建筑群仿北京王公府第,按工部工程法式建造,规模庞大,气势宏伟,有“三十六院,七十二道门”,俗称“西部小故宫”。它的所有者连城鲁土司是历史上全国范围内世袭品职最高的土司之一。
连城鲁土司为世袭正三品官,其始祖脱欢是成吉思汗第六子阔烈坚的玄孙,元末被封为安定王兼平章政事(正二品)。公元1368年,明军攻克元大都(今北京),脱欢兵败流落河西(黄河以西);公元1370年,脱欢率部降明,朝廷封其为土司,开始世袭;明永乐年间,三世土司失伽因随驾征战有功,明成祖赐姓为“鲁”,从此开始称为鲁土司。鲁土司共传十九世,至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改土归流”后被废除,历时562年。
鲁土司历史文化呈现出多元性的特点,它先后接受了汉文化、藏文化、道教文化等等,形成了独特的土司文化,内容博大精深,成为祖国优秀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土 司
土司是中国边疆的官职,元朝始臵,用于封授给西北、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部族头目。专指“世有其地、世管其民、世统其兵、世袭其职、世治其所、世入其流、世受其封”的土官。元朝土司有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三种武官职务。明清两朝沿设土司,明朝增加了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三种文官职务。土司对朝廷承担一定的税金、劳役,并按照朝廷的敕令提供军队;对内维持其作为部族首领的统治权利。
据《大清会典》、《大清统一志》、《清史稿》等书的记载:在甘肃有大小土司42个(指挥使7个、指挥副使1个、指挥同知7个、指挥佥事8个、土千户8个、副土千户2个、土百户9个)。其中在今永登县境内就有12个(指挥使2个、指挥副使1个、指挥同知2个、指挥佥事2个、土千户2个、副土千户1个、土百户2个),以连城鲁土司最为著名。
永登地区的土司,不仅有连城鲁土司一家,据光绪《新修大清会典》记载,晚清时除连城鲁土司外,还有红山堡土司、古城土司、大营湾土司、大通峡土司、九连土司、马军堡土司、西五渠土司、西六渠土司,共八个。这些都是连城鲁土司的旁支,是其辖下的一些小土司而已。
二、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一种封建官僚制度和少数民族部落酋长制
相结合的民族自治制度。其始于唐代的“羁縻制度”,“羁,马笼头;縻,牛缰绳”。在元朝以前,各封建王朝就对边疆少数民族采用这种政策,授其首领以世职,使之荫袭,对王朝有纳赋、服役的义务,其部族实行自治。元代入驻中原,开始建立土司制度,对边远地区各少数民族首领“封以官位,授以名号”,通过土官管辖当地各族人民。明朝建立后,太祖朱元璋正式订立了一套土司制度,对各族的归附者,多以原官授职,给以符印,父子世袭,称为土司,并确定了承袭、等级、贡赋、征发等具体办法。到了清初,规定“各处土司,原应世守地方,……今来投诚者,开具原管地方部落,准予照旧袭封”(《清世祖实录》)。
自清雍正年间,开始了改土归流的改革进程,决定将世袭的土司改为由朝廷任免的流官。民国改土归流,彻底废除了土司制度,但少数地区仍存在土司势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剿匪、土地改革、民族区域自治等阶段,土司制度彻底被废除,前后长达一千多年的土司历史结束。
中国历史上所推行的土司制度,有利于加强中央王朝对边疆民族地区的统治,稳定社会,促进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有利于推动边疆各民族与中原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交流;有利于边疆经济的发展与文化的提升,促进了各民族的相互融合,对形成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鲁土司世系表
一世 二世 ①
脱 欢———阿实笃
︱ 三 世 ↓ ② ③
—巩卜世杰——什伽(鲁贤)———
︱ ↓
———————————————————————— ∣ 四世 五世 六世 七世 八世 ↓ ④ ⑤ ⑥ ⑦ ⑧
———鲁鉴———鲁麟———鲁经———鲁瞻———鲁振武
︱ ↓⑨
—鲁东———鲁光先
————————————————————————
∣ ∣ ∣ ⑩
—鲁光祖—— ∣ ∣ ↓ ∣ —鲁光国 ∣ ↓
∣ ∣
∣ 九世 十世 十一世
12 ○13 11 ○ ↓ ○
——鲁允昌——鲁 宏————鲁帝臣
∣
∣ 十二世
14 ○15 ↓ ○
—鲁帝心———鲁华龄————
∣ ↓
————————————————————————
∣
∣ 十三世 十四世 十五世 十六世 十七世
17 ○18 ○19 ○20 16 ○ ∣ ○
——鲁凤翥———鲁璠———鲁纪勋——鲁濯— 鲁如皋——
————————————————————————
∣ ↓
∣
∣ 十八世 十九世
21 ○22 ∣ ○
——鲁 焘———鲁承基
三、鲁土司的统治
连城鲁土司经封建王朝认可,在当地建立统治机构,即土司衙门,下设三班六房,负责当地的兵、刑、民、财等事宜,并设有监狱。另外,土司之下还有中军守备,下设千总2人,把总2人。
(一)三班六房
三班六房是鲁土司衙门吏役的总称。三班指快、民、皂三班,由刑房管理。快班管办案抓人;民班管传讯站堂;皂班主管内勤,夜间巡逻放哨。六房是指稿、掌、民、兵、刑、粮六房。稿房,掌管文案,其头目称为稿爷;掌房,负责印信启用,头目称为掌爷;民房,处理民众事务;兵房,掌管军事事务,头目称为长爷;刑房,掌管三班及各类诉讼事宜;粮房,掌管征税纳粮事务。各房头目正职称千总,民称“千爷”,副职称把总,民称“把爷”。民国时期,这些官职改为科长、科员。
(二)鲁土司的职责
土司作为封建王朝的命官,拥有大片领地和大量土兵,对其辖区实行政治独裁,高度自治。其主要职责是“世守地方、保境安民”,“统其部落,以听征调、守卫、朝贡、保塞之令”(《明史〃职官志》)。
(三)鲁土司的职衔
全国各土司有文职、武职之分,按其辖地辖民及其影响力授予大小不等的世袭职衔。鲁土司属武职土司,其世袭职